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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无牌”被罚50元?!警方通报:追责!

4月23日,南京一网友发帖称,他在骑自行车时因没有牌照,被交警罚款50元。

发帖网友王先生告诉记者,4月9日下班后,他骑自行车回家,行驶到南京中山路与华侨路交叉口处,因逆行被执勤交警拦停,交警告知他非机动车逆行过路口时要下车推行。交警表示,鉴于他是首次违法,只进行警告处罚,随后又查看他自行车的牌照。

王先生被罚时骑的车

“交警说我的自行车没有牌照,要罚款。”王先生说,他听后一脸懵,不禁提出疑问:“自行车也要上牌?”执勤交警则回复他说:“什么车上路不上牌照?连共享单车都打了钢印。”王先生虽然纳闷,但还是扫码支付了50元罚款。

交警出具的罚单显示,王先生被处罚的原因是,4月9日在南京市中山路驾驶应当登记但未登记的非机动车上路,处罚单位为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一大队。

王先生此前收到的罚单

王先生说,交完罚款后,他向同事和骑行车友谈起这个事时,大家都觉得不可思议。第二天,他拨打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问题,车管所的工作人员明确回复说,根据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自行车不需要再上牌了。

24日,王先生告诉记者,交警方面已经和他当面沟通,承认处罚不正确,处罚不当的原因是执勤民警未能及时掌握最新的法规。目前,他们正在走处罚撤销流程,民警已当面先把罚款退还给他,并承诺会及时告知处罚撤销进度,处理完也会通知他。

【最新进展】

刚刚,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通报:
近日,南京一网民反映骑自行车上路因无牌被罚50元,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立即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
经查,4月9日17时46分,我局民警在中山路长江路路口执勤时,发现当事人王某逆向骑行自行车,对其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处罚,并对其无牌上路行为予以罚款50元处罚。     
按照2024年1月1日施行的《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自行车不再属于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上路无需上牌。据此,我局已撤销针对其骑行无牌自行车上路行为的处罚决定,并对当事民警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对此次执法暴露出的问题,我局将以案为戒、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法制培训和执法监管,不断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感谢广大网友和媒体的监督和关注。

来源:极目新闻、纵览新闻、

“南京交警”微信公众号、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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