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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公司回应网约车新政:冲击有限 期待细则

2016-07-29 包志明 财新网

出租汽车公司之前的主要诉求均在此次新政中得到了正面体现,尤其是“公平竞争”原则更是被直接写入了条例

记者 包志明


经过9个多月漫长的意见征求期后,网约车新政7月28日终于落地。上海多位出租汽车公司负责人向财新记者表示,此次网约车新政有利于行业的规范发展,对传统出租汽车冲击不大。一位负责人还表示,新政的效果重在执行,尤其是对新政发布后继续从事业务的不符合规范的车辆和人员,要切实追究法律责任。

交通运输部7月28日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下称《管理暂行办法》)两份文件。

华东地区最大出租车公司的负责人大众交通集团(600611.SH)董事长杨国平认为,新政对网约车的平台、车辆和驾驶员都进行了准入限制,提高了门槛,各地交通主管部门在审批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时一定会有数量上的考量。此外,新政明确了网约车平台要承担承运人责任,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平台公司的运营成本。

此前,大众交通集团旗下的上海大众出租汽车公司(大众出租)曾分别致信交通运输部和国税总局,要求对网约车管理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杨国平指出,出租汽车公司之前的主要诉求均在此次新政中得到了正面体现,尤其是“公平竞争”原则更是被直接写入了条例。

《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有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得有价格违法行为。

不过杨国平也表示,新政中有些内容还有待细则进一步明确。比如,对于网约出租车的车辆档次、价格和牌照所在地等,新政未作明确规定,希望地方在制定细则时有所考虑,应和出租车形成差异化经营;其次,新政允许网约车实行市场化价格,尤其在交通高峰和特殊天气条件下可以采取溢价,这样可能会对出租车产生影响,比如造成出租车司机与乘客私自议价或者拒接扬招业务行为。

《指导意见》中所提及:鼓励传统出租车与网约车平台公司通过兼并、重组、吸收入股等方式进行合作。对此,大众交通集团旗下上海大众出行信息技术公司总经理袁栋梁向财新记者表示,大众出租已经开发并运营了自己的网约车平台“大众出行”APP。因此,大众出租不会与滴滴、优步等网约车平台公司进行合作,而是在上海市交通委的支持下,让上海其他中小出租车公司的车辆加入到大众出行APP中。

对于《指导意见》中提及的让传统出租车驾驶员减负问题。杨国平表示,大众交通集团5年前在行业内率先降低了“份子钱”,每个月降了2300元,几乎已经降到了极限,继续下降的空间不大。“现在我们出租车公司的一年的利润率和银行一年的贷款利率差不多,几乎就是微利了。”杨国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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