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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树斌案平反的警示

2016-12-03 周东旭 财新网


应该认真汲取教训的何止审判机关,全方位快速推进法治建设,革除司法病灶,责无旁贷


记者 周东旭

百转千回。21年前被执行死刑的聂树斌沉冤得雪。12月2日,最高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公开宣判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主要理由是“疑罪从无”。

这是一件极具标杆意义的冤假错案平反。聂树斌不必死后仍背恶名,聂母张焕枝等也不用四处奔波鸣冤。当然,“结果再好,毕竟我儿子回不来了”。脆弱个体实在无力承受错案的代价。

最高法院直面棘手的聂树斌案,并大胆平反,态度和决心值得肯定。这也可以视为近年来司法系统大力平反冤假错案的又一成果。仅此而言,聂案平反有巨大的象征意义。

在聂案平反过程中,最高法院的介入甚为关键。数十年间,尤其是随着疑似真正案犯王书金的出现,聂案引起巨大社会争议,而相关平反程序却迟迟未能有效启动。期间或明或暗的阻力与障碍,可想而知。直到2014年12月,最高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法院复查。复查四次延期后,2016年6月,最高法院最终决定再审。

平反一波三折,期间亦有各种声音,观望者众多。因此,昭雪结果才更能提起司法人员的充分警醒:任何看似充满法律或非法律层面不确定因素的冤假错案,哪怕过去面临阻力,不意味着阻力永远不被抹平。

每一起冤假错案的纠正,都会决定每名涉案司法人员的前途。这是用法者敬畏手中公器最直接也最有约束力的理由。现在,这根弦需要绷得更紧。公然弄法舞弊者,不需赘言。当前更应关注的是如何处理以技术旗号标榜的所谓疑难案件。证据不清、事实不够确凿的疑罪究竟是“从无”还是“从有”,不只是技术问题,也不只是关乎他人正义。

据新华社消息,该案后续的追责等工作将依法启动。最高法院负责人也提出告诫:“作为司法人员,一定要牢记错杀的沉痛教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确保悲剧不再重演,法治不再蒙羞,正义不再迟到。”

正如最高法院负责人所言:“从聂树斌案看,有很多问题值得认真反思,有很多深刻教训值得审判机关认真汲取。”

其实,应该认真汲取教训的又何止审判机关,更不应止步于“认真反思”。聂树斌案平反只是迈出的第一步,全方位快速推进法治进程尤其是相关制度建设,革除司法体系的病灶,责无旁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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