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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树斌家属申请1391万余元国家赔偿

2016-12-14 萧辉 财新网


1391万余元赔偿请求中,包括120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聂家认为这是为了获得最起码的精神慰藉、心理平衡和人格尊重

记者 萧辉


聂树斌家属申请国家赔偿有新进展。2016年12月14日下午,河北省高级法院正式立案受理聂树斌家属申请国家赔偿金一案。代理律师王殿学向财新记者透露,聂家共请求13919156.80元国家赔偿金,并要求包括河北高院在内的原河北省办案司法机关通过媒体向家属发送道歉信、恢复名誉。

1994年9月,河北青年聂树斌被警方列为石家庄市西郊玉米地一桩命案的犯罪嫌疑人并抓捕,1995年3月,石家庄市中级法院认定聂树斌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5年4月,河北高院二审判定聂树斌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成立,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5年4月27日,聂树斌被执行死刑。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院再审宣判,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

《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做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因此,本案中,做出原生效判决的河北高院为聂树斌案申请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

王殿学律师告诉财新记者,家属要求的13919156.80元国家赔偿金是根据国家赔偿标准仔细核算出来的,包括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1264820元;赔偿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52336.80元; 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2000000元;赔偿家属因受害人聂树斌当年被错误追究刑事责任而支付给被害人亲属康家的2000元钱及其利息;赔偿请求人因申诉产生的费用及损失600000元。此外,家属还要求河北高院赔偿聂树斌母亲张焕枝、父亲聂学生生活费至死亡时止,为被抚养人张焕枝办理养老保险;请求包括河北高院在内的原河北办案机关发送道歉信并在媒体上公开国家赔偿决定书予以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12月14日下午,河北高院正式受理了本案,具体赔偿金额要等法院裁定后公布。

财新记者获悉,此前为公众所关注的呼格吉勒图被冤杀案,呼格吉勒图父母获得将近206万元国家赔偿,赔偿项目分为三部分: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共计1047580元; 呼格吉勒图生前被羁押60日的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12041.40元; 向呼格吉勒图父母李三仁、尚爱云支付的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合计2059621.40元。

财新记者注意到,聂树斌家属提出的国家赔偿申请中,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200万元。张焕枝认为,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的违法行为,剥夺了聂树斌的无辜生命,给聂家带来永远无法消弭的痛楚和精神伤害。家人为聂树斌伸冤21年,四处奔走呼告,多次遭遇绝望的折磨,家人受到的精神损害是难以用金钱来弥补的,请求1200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为的是获得最起码的精神慰藉、心理平衡和人格尊重。

按照赔偿程序规定,河北高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其中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等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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