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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受贿逾2000万元 广东省委原常委李嘉受审

2017-12-02 王婧 财新网

知情人士透露:早在2013年底,中央巡视组进驻广东后,就收到了关于李嘉的举报材料,主要指向其在梅州任上的违纪违法行为。

记者 王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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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涉嫌受贿折合人民币约2058万元,11月30日,广东省委原常委、珠海市委原书记李嘉在福建省漳州中院出庭受审。2016年3月23日下午李嘉被中央纪委有关人士带走。短短几个小时之后,官方即宣布其严重违纪。这种节奏往往意味着官员的违纪行为早已被组织掌握。知情人士透露:早在2013年底,中央巡视组进驻广东后,就收到了关于李嘉的举报材料,主要指向其在梅州任上的违纪违法行为。

检方指控:李嘉利用其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选址、土地出让、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侄子李林等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58万余元。新闻通稿称:李嘉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李嘉案发时,曾有知情人士透露:李嘉在升任市长和市委书记的过程中,涉嫌向林存德行贿。林存德卷入万庆良案,于2014年9月被组织调查。林存德案牵连甚广,主要违纪违法行为是在考察拟提拔地厅级官员的过程中接受贿赂。

……


资料图:李嘉 图片来自央视新闻官方微博

g附:李嘉简历

李嘉,男,1964年9月生,籍贯湖南湘阴,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广东省委常委,珠海市委书记,珠海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

1983年9月-1987年7月在中山大学电子系电子学专业学习;

1987年7月-1991年9月任中山大学团委干事;

1991年9月-1994年12月任中山大学团委副书记(1993年3月正科,1994年5月副处);

1994年12月-1996年1月任团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1996年1月-1996年11月任团省委宣传部部长;

1996年11月-1998年12月任团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其间:1994年9月-1997年12月在中山大学世界经济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1996年9月-1997年1月在省委党校中青班学习);

1998年12月-2001年7月任团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

2001年7月-2003年5月任团省委副书记、党组副书记;

2003年5月-2005年12月任梅州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2005年12月-2006年1月任梅州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副市长;

2006年1月-2007年1月任梅州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2007年1月-2010年7月任梅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1999年9月-2007年7月在中山大学中国哲学专业学习,获哲学博士学位);

2010年7月-2011年1月任梅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2011年1月-2012年2月任梅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2年2月-2012年5月任珠海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珠海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2年5月-2012年11月任广东省委常委,珠海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珠海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2年11月起,广东省委常委,珠海市委书记,珠海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

(简历摘自中国共产党珠海市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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