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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 | 工资水平全国第七,过半教师为何仍不满意?
教师群体长久以来存在待遇落差感,专家呼吁,在当前制度框架下,单纯“涨工资”已难有效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
文 | 见习记者 黄蕙昭 记者 赵宁
教师工资福利的财政投入年年加大,但许多地区师资不足的问题仍显突出,教师群体满意度不达预期。教师工资水平从上世纪80年代之前的排行倒数,已经上升到目前全国19大行业中的第7位。在教育部今年第四场教育金秋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任友群披露了上述信息。任友群同时表示,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例连续7年保持在4%以上,而教师工资福利支出占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已连续多年超过50%。
根据2019年5月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全国非私营单位就业者薪酬报告,19大行业中,教育行业就业者年薪92383元,增速10.8%,超出各行业职工平均年薪资82461元约12%。相较之下,年薪最高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达到147678元,最低的农、林、牧、渔业年薪仅36466元,教师工资呈中等偏上之位。
不过,尽管财政投入不断加大,教师“幸福感”似乎仍然难以达到预期。在21世纪教育研究院主编的《教育蓝皮书:中国教育发展报告(2018)》中,一份以全国7000余份教师问卷为样本的调查显示,国内东部、中部、西部、城区、镇区和乡村六个地域中,月工资“3000-5000元”的人数均占比最高。此外,54.06%的教师“不满意自己的收入水平和福利待遇”。 这种“不满意”从何而来?教师群体长久以来的待遇落差感,仅仅是因为“工资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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