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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媒体人诉请公开公安局长卖官名单再被驳 称将申诉至河南高院
前媒体人何光伟要求信阳警方公开信阳市公安局原局长受贿落马牵出的多名行贿人名单,该诉求再次被法院驳回
文 | 实习记者 陈怡帆 记者 冯华妹
四年前,河南省信阳市公安局原局长李长根因受贿罪获刑入狱。判决书显示,信阳公安系统多人曾向其行贿以谋求晋升。2019年4月,河南籍前媒体人何光伟发现多名行贿人仍在原岗任职,遂向信阳市公安局申请公开买官者相关信息,遭拒后诉至法院。2019年12月,信阳市浉河区法院以上述信息非政府信息范畴为由驳回其诉讼请求。何光伟不服,提起上诉。近日,信阳市中级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案的争议起源于信阳市政法委原书记、公安局原局长李长根一系列卖官行为。1957年9月出生的李长根是河南武陟人,曾在河南公安系统任职多年,2006年9月后任信阳市副市长、公安局长、信阳市政法委书记等职。2014年11月,李长根在河南省高级法院纪检组长任上落马,此后因受贿获刑10年。李长根受贿案判决书显示,该案31名行贿人中多为信阳市公安系统官员,各分局的局长、政委、支队长等中层警官为谋求工作和职务晋升上的便利而向李长根行贿。
何光伟曾在《时代周报》等媒体任职,现为汕头某公司职员。他根据李长根的刑事判决书统计,向李长根行贿并最终获得信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或副局长职务者有4人,取得信阳市公安局正副支队长、主任职务的有10多人,取得信阳市下属10个县区公安局局长、政委职务的有19人。行贿者中至今仍有十数人在信阳市公安局系统任职。(详见财新网:前媒体人诉请公开公安局长卖官名单被驳回 称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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