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明星航空里程被盗刷,背后是一条怎样的产业链?
近日,“站姐盗用吴磊里程积分”的话题登上微博热搜榜。
演员吴磊的一位粉丝晒出与航空公司工作人员的聊天对话音频,称另一名粉丝多次盗用吴磊的航空里程兑换机票,一共用掉了23万飞行里程。随后几天,多位明星纷纷发文表示,自己的航空里程也被不认识的人盗用。
粉丝:据我所知是有人用这张卡的里程兑换了客票。我现在想跟你这边核对一下可以吗?
客服:可以,您稍等,我把账户信息打开一下。
△李晨在微博中反映自己里程被盗(图源微博截图)
总台央广记者在闲鱼及QQ群里搜索,都发现了出售里程的卖家。
总台央广记者:航空公司不会发现吗?
卖家:很简单的,航空公司允许在规则内给朋友换票,那就不构成违规操作。
知情人士透露,盗刷里程则性质更加恶劣,是有人掌握了一些会员的账号、密码,把不认识的陌生人添加为账号的“受让人”,生效后兑换机票。
刘俊海: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未经他人允许,损害他人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民事责任,需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甚至还要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粉丝不仅主观上处于明知违法而故意为之的恶意行为,还处于应当知道明星有人身财产权利,但故意漠视他人的个人隐私信息,肆意践踏明星的财产权益。即使他不懂法,在主观上也有重大过失。
张远:在司法的实务中需要认定某方作为受害人,如果将航空公司作为受蒙蔽的一方的主体,把里程在法律上面来说作为虚拟财产来认定,可以认定为构成诈骗。但就吴磊、江映蓉等明星航空账户或会员卡中的里程,被其他人利用隐蔽的方式然后窃取,明星就会成为盗窃罪的受害人。具体判定罪名,则需要公安对嫌疑人更多的询问,判定过程中各方所需负的责任。
刘俊海认为,航空公司在其中的责任,同样需要考虑其是否已经尽到了应尽的义务。
“航空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可能性当然是有的。如果在核对明星的身份或者登录的用户名和密码时,没有尽到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航空公司则在主观上产生过错。关键就在于航空公司是否尽到了一个具有通常智商和伦理观念的机票、销售者或者航空公司的服务提供者应当尽到的合理注意义务。”
监制/徐冰 主编/马文佳
总台央广记者/周益帆
编辑/苏醒 高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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