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播剧出现她的手机号,电话被打爆!法院判了→
当电视剧里出现你的手机号码,网民们开始频繁拨打电话,你该怎么办?黄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黄女士起诉了曝光她电话号码的网络剧制作方。北京互联网法院近日一审宣判认定,制作方主观上存在过错,侵害黄女士的隐私权,需要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
黄女士手机号热播网剧中出现
法院一审判定:构成侵害隐私权
涉案网络剧在2019年11月上线播出,其中第八集画面出现了一个角色的手机号码,与现实生活中原告黄女士的手机号相同。黄女士称,她在当年11月5日开始,不断收到骚扰电话和微信好友验证通知,当时她正处于毕业前夕,正常生活被严重打扰。
被告方网络剧的制作单位辩称,这个手机号在2017年网络剧拍摄期间,曾经由剧组人员买下。
主审法官龚娉表示,即便被告曾经拥有这个号码,如果由于没有续费等原因被转售给原告,又没有在网络剧中模糊处理,仍然属于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
法官:在判断侵权责任构成说他有主观过错时,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跟过失都会构成侵权。本案来讲,其实被告主要是过失即“不作为”。
△北京互联网法院微信号截图
法官:我们司法中通常认为的隐私权,首先包括私密信息,但同时还包括私人生活安宁。这两个部分都涉及私人生活领域。本案构成侵害隐私权,侵犯的是隐私权利的私人生活安宁这一大部分。
△北京互联网法院
法官:个人感受会有差异,所以我们判断标准时,其实会有一个相对客观的标准,或者是法律上说的“一般理性人”的判断标准。你是不是陷入危险的状态,或者导致其他人对你的侵扰达到一定程度,构成对你私人生活中安宁状态的一种破坏。
法官:网友对原告是直接的骚扰,如果极其轻微,只是好奇打了电话、发个微信,如果说极其轻微的话,可能就不构成侵害隐私权的。
像本案网友很多,原告也不便起诉网友。而且网友构不构成侵权,都是要单独去判断的。我可以找手机号披露方,因为两者的行为是能够构成实际上的因果关系,本案原告就直接起诉了手机号披露方。也有别的案件,可能会起诉披露方,或者起诉网友。
黄女士遇到的事情并不是个案
还有多部热播剧曝光他人手机号码
据媒体报道,洛阳的邵女士与网剧《穿越火线》的主角手机号相撞,她的手机被打爆。就在上个月,邵女士家人称,剧中画面已修改,可骚扰电话依然很多,手机号已用十余年,更换比较麻烦。
还有广东佛山市民陆先生,因和热播剧《三十而已》剧中主演的手机号撞号,他每日收到数百个陌生来电和短信。他忍不住吐槽:“这两天,全中国的人都在给我打电话!”
打电话的网民们是真的分不清戏里戏外吗?其实他们只是抱着发现电视剧“彩蛋”的心情,玩笑般的拨打一个电话,发送一个好友申请,给机主造成了很大的麻烦。
正如报道里法官说得很明确,不管网民打不打电话,只要手机号被不当披露,将原告置于私人生活安宁受到威胁的局面,侵权事实就可能已经构成。这也划下了禁止电视剧创作侵害公民正当隐私权的边界。
有评论指出,这是给所有娱乐产业从业人员提了一个醒、上了一堂课:拍自己的电视剧,但别把人家的隐私“豁出去”。
监制/李浙 主编/马文佳
总台央广记者/白杰戈编辑/王元巾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