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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买狐狸当宠物,性子凶残臭气冲天,父母无奈报警

2017-08-25 澎湃视频

澎湃新闻记者 王万春 通讯员 常宗波 实习生 倪洋


云南省景谷县一年轻男子买了只狐狸在家当宠物养,臭气冲天惹恼了父母后报警。8月25日,西双版纳森林公安局向澎湃新闻证实,目前狐狸已被森林警方暂时收容。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q05427bcqes&width=500&height=375&auto=0视频编辑 张同泽(01:09)


8月23日上午10点15分,云南省景谷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王姓市民的举报电话,称儿子一个月前在网上买了个宠物,身上散发出一种异味,脾气比较烈,考虑到安全问题,希望森林公安来帮忙处理一下。


景谷县森林公安局将该杂交狐狸暂时收容。截屏图

接到王某的报警电话后,云南省景谷县森林公安局民警立即赶到了王某家中。民警初步鉴定,该宠物是一头杂交狐狸,生性凶残。目前景谷县森林公安局已经将该杂交狐狸暂时收容,下一步计划将其移交到普洱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或者其他的野生动物保护站。


经民警了解,一个月前王某的儿子在网上购买该狐狸后在家当宠物养,逐渐长大的狐狸显露了野性,家里经常被狐狸翻得乱七八糟,重要的是家中弥漫了难闻的气味,经父母多次劝说无效后才报警向森林警方求助。


云南省景谷县森林公安局民警表示,现在人们饲养宠物的的种类越来越多,其中不乏一些野生动物,虽然新潮,但是存在着违法以及危害健康的风险,害人害己。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许多私人喂养的蛇类和蜥蜴等都属野生动物,如巨蜥和鳄鱼都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擅自饲养属于违法行为。此外,这些野生动物大多没有经过免疫,很可能会对市民健康造成伤害。与此同时,有些动物野性未变,可能会攻击人类,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本期编辑 郦晓君 实习生 邹卓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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