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海域中央墅百万豪宅是“黑户”,地产商还有待售项目,你敢买吗?
房子买了有五六年,
但家住绿地海域中央墅的市民王女士
一直都没有觉得这房子是自己的,
因为一直办不到房地产证,
房子一直是
房子的产权证办不下来让王女士着急上火,6月26日上午,王女士向新文化记者讲述了她向地产商艰难的“催证”之路。
“一开始觉得这小区地段不错,听了售楼中心的宣传,小区绿化面积以及居住密度都很让我认可的。”
为了让自己将来能度过一个惬意安详,并有生活品质的晚年,2012年左右,王女士一次性支付了近120万元,购买了位于前进大街与南环城路交会的绿地海域中央墅的一栋房子,“房屋面积有大约有135平方米,能买绿地集团的房子,也是因为这是一家大公司,是大地产商。”
但绿地地产集团长春海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却让王女士的信任“付诸东流”。
王女士购房至今已经有五六年,产权证却迟迟办不下来,“你说这房子住着能心安吗?连房名都落不下来,就算交了钱,这房子没有名字,在法律上也还不能说是我的。”
令王女士烦心的是,由于房屋没有产权证,在过户更名和房产交易等问题上,让她遇到了很多困难:
“我想把房名变成孩子的都没办法,把房子卖了吧,更难!谁会买没有产权的房子呢?”
王女士表示,目前绿地海域中央墅A区有近百户居民没有拿到产权证。
为了能让自己的房子能“名正言顺”,几年间,王女士和其他住户到售楼处找工作人员反映情况不下百次:
王女士称,地产商的一拖再拖,超出了购房合同中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的期限:
新文化记者在王女士传来的购房合同照片中看到,合同中的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中写着“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540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
合同中明确指出,如果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在买受人不退房的情况下,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为了维护自身合法利益,大约在2015年,绿地海域中央墅的多户业主向法院起诉了绿地地产集团长春海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王女士称,目前,地产商只向四五家业主支付了违约金:
违约金也就一万来块钱,可是所有业主想要的就是一个产权证,这样心里能踏实,希望地产公司能够赶紧让我们拿到产权证。
另一位居民王先生也是奔着居住舒适安静选择了绿地海域中央墅,但迟迟未拿到地产证也未拿到违约金的王先生对绿地地产集团长春海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失望透顶:
据了解,绿地地产集团在长春市尚有待开盘售房项目,但一些绿地海域中央墅的居民表示不敢让自己的亲朋好友购买该地产商的楼盘,他们害怕像自己买的房子,迟迟拿不到署自己名字的产权证。
26日上午,新文化记者拨打了绿地海域中央墅的售楼电话,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业主最快今年10月,慢的话今年12月月底就能拿到产权证。
当日下午2点左右,新文化记者来到了位于西安大路2128号的绿地集团东北房地产事业部,工作人员称会联系项目部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说明情况。随后,项目部的工作人员来电表示,预计在今年年底居民会拿到产权证,但究竟是何原因导致产权证迟迟无法到手,该工作人员称他对此事并不清楚。
编辑丨无双
图文丨新文化报记者 邓胜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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