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现有的最后一个公租房小区申请!赶快看看有没有你的份儿!
公租房租金低
听说很多宝宝都想申请?
但又不知道如何申请是不是?
找文化君就没错啦
我是泥萌宇宙无敌的万能小编
今年长春市现有的最后一个公租房小区将投入使用
计划年底前进行摇号配租
近日将在全市开展申请受理工作
1、惠泽园二期简介
2、申请条件
3、申请流程
4、各区公租房受理点
5、申请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6、温馨提示
为改善长春市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条件,长春市累计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房达6.4万余套,今年的4100余套公租房分配后,长春市现有的保障房将全部分配完毕。目前,已经有7.4万余户家庭享受到了政府的住房保障。
据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薛春龙介绍,长春市在城市北部建设了团山、首山逸居小区,西部建设了西城家园、润民大成小区,南部建设了南部家园小区,东部建设了惠泽园小区,同时组织各区建立了多个廉租房小区,形成了以市本级大的保障房小区为支撑,各区的保障房小区为补充,辐射全市的住房保障网络。
公租房内部装修上确定了“适用、简洁、宜居、环保和安全”的标准,配备了地板、双人床、橱柜、燃气灶、吸油烟机等,达到“拎包即住”。
据悉,长春市公租房实施差别化租金,突出惠民效益。根据不同地段,实行每月每平方米3元至9元的租金标准,切实缓解了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租金压力;
而对于低保家庭,按照房屋的装修程度,实行每月每平方米0.4元或0.6元的低廉租金标准;
对低收入家庭,政府补贴承租公租房租金的50%,使这些最困难群体切实体会到政府的温暖,让保障房充分发挥惠民效益。
今年,长春市现有的最后一个公租房小区(惠泽园二期公租房)将投入使用。计划年底前进行摇号配租,近日将在全市开展申请受理工作。
惠泽园二期简介
1.小区地址: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卫星村(惠泽园一期东侧),东至英俊大街、南至机场快速路、北至英康路。
2.房源数量:共有公共租赁住房4106套。
3.户型设计:主要有一室一厅、两室一厅两种户型。
4.室内装修:配有部分生活设施,满足基本入住需求。
5.交通状况:公交路线有333路,交通部门正在前期规划,增加路线。
房源配租时将按照家庭人口分为两组分别摇号:单身和两口人的家庭抽取一室一厅房源。
三口人及以上和年满18周岁的父与女、母与子的家庭抽取两室一厅房源。
租金标准初步拟定为每月每平方米3元,根据楼层和房间朝向会有所不同,实行“一室一价”。
申请受理的时间为2017年7月17日至8月4日,周六、周日休息。
申请家庭可以到公租房受理点领取申请表,也可以直接从“长春住房保障网”(http://cczfbz.changchun.gov.cn/)或“长春房产网”下载打印申请表,填写后与相关材料一起交到公租房受理点。
本市户籍家庭到户口所在的区住房保障中心或街道、社区申请,非本市户籍的家庭到主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区住房保障中心或街道、社区申请。
各区受理点的具体地址和申请条件、所需材料等信息大家可以登陆“长春住房保障网”或关注“长春住房保障”微信公众号查询。
申请受理结束后,将尽快对申请家庭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和公示,然后组织申请家庭代表进行摇号,请申请人耐心等待,并随时保持手机畅通。
(注:本市申请家庭到所在区的公租房受理点报名,外地申请家庭到工作所在区的公租房受理点报名)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本市城镇户籍家庭或无土地的本市农业户籍家庭;
2、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没有住房,且2年内没有房产转让记录;
3、2口人及以上的家庭人均月收入4000元以下(含4000元),单身人员月收入4500元以下(含4500元),工商注册的注册资本金或股权投资不超过15万元。
(二)在本市新就业的中专以上学历职工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没有住房,且2年内没有房产转让记录;
3、2口人及以上的家庭人均月收入4000元以下(含4000元),单身人员月收入4500元以下(含4500元),工商注册的注册资本金或股权投资不超过15万元。
(三)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本市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或者公积金其中一种累计6个月以上(含6个月);
2、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没有住房,且2年内没有房产转让记录;
3、2口人及以上的家庭人均月收入4000元以下(含4000元),单身人员月收入4500元以下(含4500元),工商注册的注册资本金或股权投资不超过15万元。
(四)各级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市级以上劳模、全国英模、残疾军人、烈士遗属(烈士的父母或抚养人、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无房家庭申请公租房,不受收入标准限制。
(五)共同申请人认定要求
1、共同申请人要求与主申请人共同居住,且具有以下关系:
1)夫妻。
2)在同一户口本的父母与子女。
3)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
4)兄、姐与父母双亡或父母无能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
2、主申请人户籍上有正在大学就读或正在服兵役的家庭成员,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主申请人户籍上有正在监狱服刑的家庭成员,不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3、已婚的家庭成员,其配偶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与主申请人不在同一户籍的也必须一同申请。
4、非本市户籍的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主申请人的配偶需要提供在长春工作的收入证明才能作为共同申请人,未成年子女需要提供在长春上学的证明。其他家庭成员需要在本市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或者公积金其中一种累计6个月以上(含6个月)才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六)其他要求
1、单身人员单独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
2、离婚人员,需离婚满2年(含2年)方可申请(离婚前所在家庭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除外);
3、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不得单独申请保障性住房
4、申请人的年龄、房产交易、离婚等年限,以2017年8月4日为节点计算。
1、《2017年长春市惠泽园二期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长春市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家庭收入、住房、工商注册、户籍和婚姻状况承诺和授权查询书》;
3、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有单位的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离退休人员提供工资银行流水;无业的按照长春居民最低工资标准核算收入);
4、户籍所有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
5、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人民法院判决书等);
6、本市农业户口家庭提供村镇开具的无住房、无土地证明材料。
7、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低收入证明;
8、新就业职工需要提供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劳动合同;
9、外来务工人员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和工作单位出具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缴存证明材料;
10、依据有关规定不受收入限制及优先保障的家庭,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1、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房产买卖公证证明、拆迁协议);
12、申请前2年内将公产或私产房出售用于家庭成员大病治疗的需提供三甲医院的门诊病历、住院记录、检查检验报告、费用结算单等资料;
长春市公共租赁住房只租不售。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在30日内退出住房。
对暂时无法腾退的,给予3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按照市场租金标准计租。
过渡期满仍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并且5年内不得再申请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编辑|小甜猫
来源|新文化报记者 黄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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