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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男子坠楼砸死5岁男童,四川男子跳楼砸死路人,人已死则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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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男子29楼坠落
砸中玩耍男童双双身亡

3月29日晚7时许,西安南郊一小区的楼房中有男子坠楼,砸中一路过5岁男童,不幸双双身亡。

综合上游新闻、华商报等报道,涉事小区位于西安市南郊长延巷。当晚10时许,有记者在现场看到,由于案件正在侦办,警方在楼下拉起了警戒线。在此停放的一辆轿车被砸,车头凹陷,车旁不远处停着一辆儿童滑板车。


小区保安称,儿童滑板车就是被砸男童的。据知情人士透露,坠楼男子当场死亡,男童送医后,因医治无效死亡。

另有保安告诉记者,当晚7时30分,他换班后得知发生了此事,现正配合警方维护附近秩序。事发楼栋共32层,保安称,男子是从29层坠落。

当晚11时,在该小区某栋29层,记者看到警方正在一房间内勘查现场。现场民警表示,具体情况他们还在调查,不便透露。


据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官方微博@雁塔公安消息,3月29日19时许,雁塔分局辖区某小区发生一起坠楼事件,叶某(男,35岁) 从小区29层坠落砸中杜某(男,5岁),叶某当场死亡,杜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该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男子跳楼砸中散步路人双双身亡
路人女儿:母亲刚过53岁生日

类似的事情此前也发生过,2022年8月12日晚,四川省乐山市西农综合市场附近有人坠楼并砸死一名路人。

13日,乐山市中区公安分局发布情况通报称,经查,当日20时许,55岁男子张某华因感情纠纷从一小区某单元楼顶楼坠楼,砸中路人周某平(女,53岁),经医护人员现场确认,两人均当场死亡。目前,该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8月15日,距离事发已过去三天,说起母亲周某平被砸身亡一事,高红丽全家仍难掩心头伤痛。


高红丽告诉记者,事发四天前,8月8日正是妈妈53岁生日,一家人简简单单吃了顿饭,饭后妈妈又出去散了步。但8月12日,妈妈周某平出门散步后再没回家。

亲人中最先知晓周某平被砸一事的人,是高红丽的幺爸(即叔叔)高金明。

“晚上8点10分左右,以前的(生产)队长给我打电话,说我嫂子周某平被人砸死了,让我过去看看。”高金明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当自己赶到现场时,一眼就认出躺在地上的是嫂子。“我中午还见过她,她的衣服鞋子都没有换。”

高红丽已记不清是谁通知的自己,但一开始,她以为这是个玩笑。

但很快,她就发现这不是玩笑,市场前门处附近的地上躺着两个人,尽管灯光昏暗,但她还是一眼认出,躺在地上的女子正是自己的母亲,她们才刚刚分开三小时。

当时,现场已拉起警戒线,她无法靠近,朝母亲大喊了两声:妈,妈!但地上的母亲一动不动,没有回应……

坠楼者家属已致歉
双方未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

事发后,高红丽一家表达了想和对方家属见面的意愿。

“我们要求和坠楼者家属见个面,13日晚7点左右,我去派出所了解到,坠楼者就是我们张铺儿村的张某华,以前还曾是村干部。当天晚上8点多,村上的张书记就带人来家里慰问了,但坠楼者家属到14日晚仍然未现身。”高金明说,“张某华以前是张铺儿村六组的(生产)队长,后来村组合并,他就没担任队长了。他只有一个女儿。当天村干部来慰问,她女儿没有来。现在大家都知道是张某华砸死了周某平,但张某华家属至今未和我们见面,没有一个电话,问都没问我们一句。

8月15日下午,记者从高红丽处了解到,15日上午,张某华的女儿女婿在镇、村相关人员的见证下,和高家人见了面。“坠楼者张某华的女儿女婿给我们道了歉,但双方并未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高红丽说,我们接受了道歉,现在就想早点把事情处理了。


跳楼致他人伤亡
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上海市协力(郑州)律师事务所刘棒律师告诉记者,“这要从民事和刑事两个方面进行判断。”

刘棒分析称,从刑事责任方面来看,如果跳楼者精神正常,那么他就有预见跳楼会砸中行人的能力,此时便可能有两种不同的情况:跳楼者明知自己可能会砸中行人,但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依旧选择在人流密集的地方跳楼,那么此种情况跳楼者构成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跳楼者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砸死行人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跳楼者构成则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民事责任方面,根据《民法典》规定:“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在西安这起案例中,很不幸,男童已死亡,那么其监护人就有权对跳楼者提起侵权赔偿的民事诉讼。“但这也是建立在跳楼者未死亡的情况下。”刘棒如是说。

网友:不应轻易结束生命
也不应伤害他人

对于此类事件,网友们议论纷纷。有人认为:“生命诚可贵,且只有一次,不要轻易结束自己生而为人的资格。自杀虽然不犯法,但是砸死别人,不仅仅是不道德,也是违法犯罪了,慎之。




有人表示:“自己想死没有关系,找个上吊、喝药、投河都可以,从人迹罕至的山上跳下去也没有问题,为什么总是从住宅楼上跳下去呢?”


还有人表示:“跳下去砸到别人,把行人砸伤砸死,如果自己没有死,不仅要坐牢,还得赔钱。如果自己死了,砸伤砸死行人,家人还得赔钱。”


另有人指出:“自己死了,给家人留一大笔债务,死了不让家人安生,也不让人待见。这样的人,除了说缺德,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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