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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甥正月理发当晚舅舅去世,舅妈诉其故意杀人索赔100万


据央视网报道,2月21日,CCTV12社会与法频道《年关说案》播出一则案例:外甥正月初二去理发,当晚舅舅遭遇车祸去世。舅妈控告外甥“故意杀人,赔100万”。当地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民间习俗不能上升到道德层面绑架人。最终,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舅妈的诉讼请求。



报道称,大年初二,外甥刘兵发型过于邋遢遭到舅舅批评,两人遂发生争吵。之后,刘兵马上就出门前往理发店理发,理完发后,刘兵与朋友参加聚会。


第二天,刘兵得知舅舅在前晚酒后骑车时发生车祸去世了,立刻前往吊唁。


可是,舅妈发现刘兵理发后,两人发生激烈冲突,舅妈扬言要到公安局告他故意杀人。据报道介绍,舅舅后事办完后,舅妈还曾找到一位“大仙”。“大仙”称刘兵明知当地“正月理发死舅舅”的习俗,仍然去理发,必然导致舅舅不能释怀,晚上喝酒比平时醉得快,因此出车祸,构成间接故意杀人。


舅妈去公安机关控告刘兵间接故意杀人未果后,又将刘兵诉至法院,要求刘兵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赔偿100万。


当地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车祸原因是酒驾导致意外,与刘兵理发无关,最终驳回诉讼请求。



资料显示,“正月理发死舅舅”的说法主要有两种来源。一说源自清军入关时的“剃发令”,满人要求汉人剃发留辫,但很多人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用各种理由搪塞拖着不剃,被认为是“思旧”。结果以讹传讹,“思旧”被传成了“死舅”“死舅舅”。


另一种说法称,这句话因民国时期颁布的“剪辫令”而起。1921年1月,“剪辫令”发布。经过清朝200多年统治,留辫子成为很多人的习惯,不愿意剪。“剪辫令”实施恰逢正月,于是“剃头思旧”传成了“剃头死舅”。


两种说法都未经官方认定。



随着时代发展,“正月不理发”的习俗已经淡化了。有报道称,成年人开工前、孩子开学前,都是店里的客流高峰,大家对于“正月不理发”的态度也都是一笑了之。


节目最后也提醒民众:民间习俗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应该弘扬符合社会发展进步的习俗,不能上升到道德层面绑架人。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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