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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做人流麻醉50分钟后终止手术后续:第二次手术再次失败

曹伟 潇湘晨报 2020-09-27


来源 | 潇湘晨报(xxcbwx)
记者 | 曹伟


据潇湘晨报此前报道,6月12日,市民徐先生的妻子来到长沙市丽人妇产医院做人流手术失败,徐先生认为该院的操作存在问题,因为到手术前院方才发现没有给她妻子验血,只能调用她两个月前在整形机构的验血单。


此前报道:

岳阳女子做人流手术,麻醉50分钟后医生突然中止手术,家属称血都没验人就推进手术室


6月19日,潇湘晨报记者了解到,在与该院协商后,徐先生妻子在该院实施了第二次手术,但第二次手术再次失败。长沙市卫健委医政医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调查工作还在进行,在结果出来之后将会进行通报。



经协商后在该院实施第二次手术,但再次失败


据潇湘晨报此前报道,徐先生6月12日带着妻子李女士来到长沙市丽人妇产医院做人流手术。两个月前,李女士在某整形机构做整形打过麻药,但此后发现自己怀有身孕。


徐先生说,他们当天到医院当天就开展手术,临到手术开始时,手术室医生要李先生到护士站拿验血单,徐先生没有拿到,医生称“忘记开了”,只好调用李女士两个月前在整形机构验血的单子。


约50分钟后,医生告知手术失败,需要换一种方案。徐先生说,医生的解释是B超没能照出孕囊(胚胎早期)的位置。



长沙市丽人妇产医院客服部工作人员对媒体表示,涉事的门诊医生事后被开除。


长沙市丽人妇产医院医务科科长张昉遐在接受相关媒体采访时表示,其他医院的检查结果也可以共享,另外手术失败的原因是孕囊位置太偏,医院的设备够不到孕囊,发生“漏吸”。事发后他们院方已经和病人家属达成协议,院方愿意给患者在宫腔镜下做好这个手术,并给予适当补贴,如果去别的医院去做,他们也将会把手术费用退还,去别的医院做的手术费,双方可以商谈。



一家公立妇幼保健机构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一般进行人流手术期间在怀孕后40天到60天之间,如果孕期在40天以下,孕囊太小,不能用设备吸出来,就是常说的“漏吸”现象。但一般大型正规医院都会在术前对患者进行准确评估,发生“漏吸”的概率非常小。对于术前验血问题,上述工作人员称,做人流手术之前是必须验血的,最常规的是血常规检查,主要检查患者是否有炎症,而且相关化验结果必须在7到10天的有效期内。“两个月前在其他机构做的化验结果,在我们医院绝对不可能认可的。”工作人员称,人流手术本身是一个创伤性的手术,对医生的相关经验也要求非常高。


徐先生说,她妻子事后一直有流血症状,后与院方达成协议,在调理几天后,他妻子再次在长沙丽人妇产医院实施了人流手术,但第二次手术再次失败。


6月19日,张昉遐表示,针对第二次手术失败,医院“王主任”已经请了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二医院的专家进行会诊,具体情况比较复杂。但根据院方与患者之间的协议,他们会负责到底。


长沙市丽人妇产医院客服部郭姓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由于长沙市卫健委已经介入调查,根据要求,他们不接受采访。



该院此前多次违规被罚,

长沙市卫健委医政医管处:仍在调查,会公布调查结果


根据长沙市丽人妇产医院的宣传资料, 该院自称湖南省十三年品质妇产科医院。“在治疗女性[妇科疾病]、[产科]、[内分泌疾病]、乳腺疾病、宫颈疾病等领域上已自成一家,独具诊疗优势。医疗收费平价,专业的诊疗技术,服务温馨舒适为湖南女性健康提供高质量的诊疗服务。”



但根据公开资料,该院此前存在多次违规。


早在2014年,一市民在长沙丽人妇产医院产下一女婴,后2014年5月25日在湖南省儿童医院确诊为21-三体综合征(唐氏综合症)。该市民因认为长沙丽人妇产医院在四维B超发现胎儿异常后,未尽到告知义务,并诉至法庭。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长沙丽人妇产医院在对该市民诊疗过程中,对其的胎儿先天畸形产史及3次B超均示胎儿偏小情况没有尽到特别注意义务,存在过错,判赔承担93668.82元。


根据长沙市卫健委公众号,该医院多次违规被罚,仅仅2016年8月到11月,就有三次处罚记录,包括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开处方等。2018年,其又因使用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一次性使用无菌阴道扩张器”被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


此前,潇湘晨报记者将徐先生反映情况反馈给给长沙市卫健委。6月16日下午,长沙市卫健委相关工作人员给出回复,该委在收到相关信息后,委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调度相关工作处室进行部署,将对事件展开调查。如查实医院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将依法进行查处。


6月19日,长沙市卫健委医政医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调查工作还在进行,在结果出来之后将会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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