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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网络评论不满产生矛盾线下约架,13岁男孩持利器刺死2人,警方:已抓获6名嫌疑人

潇湘晨报 2021-03-20

来源 | 潇湘晨报综合报道



12 月 18 日,广东普宁警方发布的一则故意杀人案案情通报引发了全网关注。因对网络评论不满产生矛盾线下约架,13 岁男孩杨某杰持利器刺死 2 人。记者注意到,警方抓获的 6 名嫌疑人中,年龄最小的就是刺死两人杨某杰,年仅 13 岁。还有两名 16 岁的嫌疑人分别是侯某坡,韦某才。年龄最大的是 29 岁的韦某强。两名死者中韦某儒 19 岁,蒙某远 17 岁。




据新华网消息,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 13 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拟在特定情形下,经特别程序,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草案规定,已满 12 周岁不满 14 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


专家解读:刑法修正案草案尚在审议中,此案会依据现行法律办理


潇湘晨报记者采访了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永红。


张永红介绍,刑法修正案(十一 ) 草案目前还在审议阶段,刑事责任年龄下限拟调整至 12 周岁的条款没有生效,广东普宁这起未成年杀人案适用于从旧兼从轻原则,用最简单的话理解就是"有利于被告人"的准则,因此这起案件的办理还是会按照现行法律条款进行。


张永红说,最低刑责年龄降低到 12 周岁的前提是"特定情形下",这个特定情形指未成年人犯罪达到了严重危害社会的程度,实际操作中还是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形和法条规定。


同时,张永红认为,舆论不应对"刑责年龄调整为 12 周岁"过度解读,"这个条款即使正式施行,也是针对特定情形下的具体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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