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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一商户在门面张贴招聘信息被罚款?城管局:执法人员解释不到位,不予处罚
来源 | 潇湘晨报、晨视频
记者 | 曾永红 曹伟
9月18日,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天骄街道一商户发视频反映,她在门面玻璃上招贴A4纸大小的招聘信息,被相关职能部门要求罚款。
“贴一张A4纸还要罚款,我真的想不明白。”这名从事月子餐生意的商户在发布的视频中称,她在自己家门口张贴了A4纸大小的招聘信息,结果接到相关部门的电话,要求其清除后带着身份证去接受处罚。
“乌兰浩特市微分享”微信公众号于9月19日08:39发布情况通报,该通报落款单位为乌兰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通报显示:2024年9月18日,有网民发帖称“在店门口张贴招聘信息,被相关部门要求‘接受处罚’”。关注到相关信息后,乌兰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我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由于解释说明不到位,导致执法对象产生误解,造成不良影响。
当日下午,我局执法人员当面向其详细阐释说明了相关规定,并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下一步,我局将在城市管理过程中改进执法方式,强化柔性执法,重管理更强服务,与广大市民朋友一道,共同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同时,也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潇湘晨报记者多次尝试联系该商户,但商户未接听电话。记者注意到,在9月18日晚,发布上述视频的商户在个人社交平台上表示:“我没有被罚,给了我一个警告,因为我确实没有被下发到相关条例。”该商户还在评论区展示了可以张贴的正确的样式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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