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某于5月将肇事的蒋某、车主李某以及涉案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一并起诉至未央区法院,要求三被告共同赔偿其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近17万元。法院审理后认定,交通事故发生时,被告蒋某属于饮酒驾驶,依商业险合同条款约定,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不予赔付。被告李某作为肇事车辆车主,将车辆借给驾照未审验的蒋某,未尽到审查义务,在蒋某酒后驾车时也未尽到提醒义务,存在过错,应与蒋某在肇事车辆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共同对原告马某承担赔偿责任。
近日,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付马某9万余元,被告蒋某、李某共同赔付马某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6.1万余元。
据办案法官介绍,《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律师提醒:三种情况下借车车主要担责
那么,什么样的人不能借?怎么样借车才算尽到审查义务?什么情况下出借人负有赔偿责任呢?
首先需要查看借车一方是否有驾照,还要看准驾车型是否与所借车辆相符,如果驾照过期未审验或者被吊销就不能借;此外,如果借车人在借车时有酒驾、毒驾等行为也不能借。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丽萍说。
如果车主有过错就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几种情形:在明知借车人喝酒、吸食毒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依法不能驾车的情形下,出借车辆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出借车辆存在缺陷,且缺陷是造成事故原因之一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车一方没有驾照或者没有驾驶资格的。
借车前,要确认出借车辆车况良好,还要对借车人是否有相应行为能力、驾驶资格等影响机动车安全驾驶的因素进行必要审查,这样不仅可以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机率,也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借车出去前,最好签个协议
借车出去前,最好签个协议
即使关系亲密的亲戚、朋友之间借车,为了避免日后的麻烦,也不妨签订一个协议,对双方的行为如借车人不得饮酒驾车、不得随意转借进行约束。比如车主把车借给一个有驾照的朋友后,这个朋友又把车转借给了一个没驾照的人,结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如果有协议证明车主不知情,车主就不用承担相应责任,但如果不能证明车主不知情,就比较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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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因为是朋友就不好意思签署协议,签订借车协议能够更好地维护借车双方的相关利益和责任,避免事后扯皮不清。当然借车人可以主动提起签协议,既显诚意又能不让朋友过于尴尬。
一、时不时更新微信圈告知天下,车是我的宝,外人不能碰,连老婆都不行,更何况外人了。别人一看,就明白了,自然不会向你开口了。
二、称自己是妻管严,借车出去,就别进家门了。有时候拿老婆当挡箭牌好使,谁也不想破坏别人的夫妻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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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商网、杭州交通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