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上销售香烟属于违法行为
每月赚100万!有人在朋友圈卖这个东西,摊上大事了!
辽宁丹东人大鹏
2016年猛然发现一个暴富的 “ 商机 ”
成为一名成功的 “微商”
他买下当地房价最高的小区
欢天喜地花了重金装修
带着妻子和刚出生的孩子入住
可还没来得及享受
绍兴上虞警方联合上虞烟草稽查部门就找上门
最终因涉嫌非法经营罪
被警方刑事拘留
他究竟在朋友圈卖什么?
原来……
熟食店里的烟盒
2016年底,国内市场上突然涌现出一大批价格低廉、包装新奇的外烟。随即,微商圈里也闹腾了起来,这批外烟被炒得炙手可热,供不应求。
经侦查发现,这些可疑的外烟都从广东寄出。警方立即赶往广东,发现发货地点是一家熟食店,这家店除了卖鸡爪、猪蹄等熟食,还有许多长条形的烟盒。
这家熟食店,是否就是外烟的流入口?民警对该熟食店进行了调查,随后发现这些烟盒属于熟食店老板女婿陈某。他是一名微商,除了卖熟食外,还在卖化妆品、衣服和香烟,每个月的营业额约30万元,大部分来自销售香烟,但他却没有频繁地去外面“进货”,警方推断,他肯定不是一手货源。那么,上家在哪?
4月底,新的线索冒头,一名叫大鹏的人和陈某 “ 炫耀 ” :最近生意太好,雇了2个帮手帮我进货、填快递单。
走私香烟逐暴利
很快,警方摸清了大鹏的身份,辽宁丹东人,32岁,一家租车行的小老板。 他还有前科——抢劫。
2004年,刚满18岁的大鹏因抢劫罪被判刑7年。2010年前后,大鹏出狱。在朋友的帮助下,他开起了一家小租车行。颇有生意头脑的他,在微商刚兴起时便加入这波大军。卖一些国外的鹿鞭、人参等保健品,生意也还不错。
直到2016年,大鹏猛然发现了一个暴富的 “ 商机 ” 。一次聚会中,大鹏认识了大货车司机李某,聊天时,李某递给大鹏一根烟。正是这根烟,打开了大鹏的“财路”。
原来,李某在外贸公司工作,经常往来边境运货,他抽的是国外买来的烟,一条烟折合人民币19元,一包也就2元,但是口感很不错。两人一拍即合,决定合作买卖国外的烟。
李某平均一天往来边境两三趟,能带回4到10箱烟。把外烟带回国内后,大鹏便开始加价卖,一条19元的烟,能卖到五六十元。
警方突袭破大案
有过几年微商经历的大鹏,对营销非常有一套。他在朋友圈谎称这批外烟有 “ 部队背景 ” ,每一批货都由国外部队武装押运入境。每次收到货之后,大鹏还会拍一条小视频发到朋友圈中,内容大多是叠起来的“烟墙”,或者是打包外烟的现场,让人感觉货源非常可靠。
甚至,大鹏还会采用 “ 饥饿营销 ” 的方法——仓库明明还有几千条烟,他会在朋友圈里说,烟只剩下最后几百条,下一次到货,要在十天半个月之后。为了营造出畅销的样子,大鹏还会故意拖延几天发货,这也引得他的代理和客户争相囤货。
如果发出去的烟被扣,大鹏还会 “ 诚信 ” 免费补发一条。这一招,就好像给他的客户吃了 “ 定心丸 ” ,生意也越做越大。被警方盯上时,大鹏每月的营业额已达200万元左右,利润约100万元。
目前,警方共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此案共查获走私烟3000余条,涉案金额上千万元。
香烟是专营商品,必须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同时还要取得烟草专卖经营许可资格才能销售,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刑法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涉嫌非法经营罪,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切勿为了钱财
铤而走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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