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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号起,每辆车都得配备反光背心,这些新规也要注意!
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7)将于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标准的调整项目设置有过渡期,部分标准延后13个月、25个月和37个月实施。
除了三角警告牌,车上还得配上反光背心
GB 7258-2017规定汽车(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除外)应配备1 件反光背心和1 个符合GB 19151 规定的三角警告牌,三角警告牌在车上应妥善放置。
反光背心的使用主要是为了应对紧急情况的发生,穿上反光背心能够起到有效的警示作用。
车上应当配备行车记录仪
新标准规定乘用车应配备能记录碰撞等特定事件发生时的车辆行驶速度、制动状态等数据信息的事件数据记录系统(EDR);若配备了符合标准规定的车载视频行驶记录装置,应视为满足要求。
纯电动车起步应发声警示
新标准将纯电动车、插电混动等新能源车单列,就行驶安全、行驶性能方面进行技术要求。其中,在车辆起步且车速低于20km/h 时,应能给车外人员发出适当的提示性声响。当车辆发生漏电情况时,应通过一个明显的信号装置提示驾驶人。同时,车辆应该具备能切断动力电路的功能,避免产生二次交通事故。
首次将旅居车纳入规范管理
在新标准里首次给出了旅居车、旅居挂车的定义,并对旅居车标准进行了进一步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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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12缸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