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不得提前收取学费,住宿费按实际住宿时间收取
陕西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前发文明确,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各校应严格依照非营利原则合理收取住宿费,住宿费收取标准按月平均计算,按学年收取的以10个月为平均基数,按学期收取的以5个月为平均基数,学校应根据实际住宿时间收取住宿费。已按学年或学期收取的住宿费,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时间,科学计算,合理清退。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陕西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有关直属单位: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0〕6号)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现就2020年陕西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现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现场统一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一(速度、爆发力)、项目二(力量)和项目三(技能)。 各地在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下,可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对现场统一考试时间、计分办法、组织方式和地点等进行灵活调整,须提前20天向社会公布具体实施方案。 各地要完善现场统一考试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扎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针对部分地区可能出现的高温、暴雨等极端天气,要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充分做好应急处置准备,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力确保现场统一考试工作平稳、顺利、有序开展。
来源:陕西省教育厅 编辑:大板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