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0月13日),汉中市公安局南郑区分局交警大队官方微信发布一则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2020年10月11日12时45分许, 汉中市南郑区青黄路(青树镇至黄官镇)新店村二组路段、黄官镇桂花村二组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一人当场死亡,在逃逸过程中再次发生事故将一人当场撞死。 经初步查明,王某某驾驶陕AXXXX号小型轿车,进入南郑区青黄路前往黄官镇方向,行驶至青树镇新店村二组路段与晏某某、(男、现年68岁),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致晏某某当场死亡,两车损坏。发生事故后王某某继续驾驶车辆向黄官镇方向逃逸,当逃逸至黄官镇桂花村二组路段时又将路边行人杨某某、(女、现年62)撞倒,致行人杨某某当场死亡,并与路边停放的轻型货车发生碰撞,两车损坏,王某某弃车离开事故现场,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控制。嫌疑人:王某某、男、汉族,家住西安市未央区西贺村,持C1型机动车驾驶证,所驾驶的陕AXXXX号小型轿车系本人所有。
来源:南郑交警、896汽车调频
逃逸罪加一等!
点“在看”支持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