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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阿姨被疑使用假币,超市收银员对她当众羞辱!事后一验…
二话不说当场撕!撕!撕!
收银员简单粗暴的行为吓蒙了刘阿姨
事发当天是11月5日,刘阿姨像往常一样来到苏宁小店折扣店上海徐汇区罗秀路门店购买日用品。结账时,习惯使用现金的刘阿姨,递上了一张100元面值的人民币。
收银员怀疑纸币有假,还没等刘阿姨报出会员手机号,就把这张百元人民币撕成了两半。
刘阿姨对收银员的举动十分不满,认为事发时这名收银员没有验钞,凭什么判定这张是假币?就算是假钞,也应该报警或向店长汇报,而不是自说自话地将钞票撕掉。
当时店里有不少人
对此事窃窃私语甚至还有人指指点点刘阿姨表示自己一个70多岁的人莫名其妙像做了坏事一样恨不得寻个地缝钻进去!真是心里有苦讲不出
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当天下午刘阿姨急忙拿着被撕毁的100元去银行验钞结果是真币
刘阿姨的女儿李女士隔天又去了另一家银行验钞 这张100元人民币 再次被验证为真币
李女士告诉记者
事发至今70多岁的母亲情绪低落一想起在店里发生的事就会忍不住掉眼泪
为了给母亲讨还个说法李女士通过12315消费者维权线上平台投诉了苏宁小店要求严肃处理此事苏宁方面相关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回复李女士称
店方会陪同顾客一同去银行验钞,若被撕毁的100元验证为真币,会向刘阿姨道歉。
至于对涉事收银员如何处理却没有明确回应
不过,到了11月8日苏宁方面在12315线上投诉平台上的反馈却发生了逆转因顾客诉求过高,暂无法满足顾客诉求,双方未达成一致。
对于这样的答复李女士很是气愤自己只是要求店方对这名收银员做出相应处理给老人一个实实在在的说法这样的要求难道“过高”了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任何人在收到疑似假币时,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而不是未经银行鉴定,随意撕毁人民币。
目前,李女士已向徐汇公安分局凌云派出所报案,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11月11日下午5时苏宁方面给记者
发来了相关情况说明对此事按照重大服务过失处理处以10倍服务态度罚款并将登门拜访,当面道歉
情况说明
11月5日上午,顾客到位于徐汇区罗秀路的苏宁小店折扣店购买商品时,当班店员在服务中出现严重过失。对于此事对顾客造成的困扰和损失,我们深表歉意,并对该店员做出以下处理:
1.对店员进行全集团通报并再培训,培训不合格解除合同。
2.按照公司规定,按照重大服务过失处理,处以10倍服务态度罚款。
同时,我们用户服务负责人正在与顾客沟通,并将登门拜访,当面道歉,听取顾客的意见和建议。
我们也将尊重警方对此事的处理意见。
感谢顾客、媒体和社会对我们的关注和帮助,欢迎大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苏宁小店折扣店
第一次听说 罚款交给谁?这种处理方式看不见、摸不着
来源:新民晚报
编辑:胡依依
责编:赖婷
审核:刘临安新闻线索提供:029--85229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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