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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西安这个区启动购房新政
该方案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为契机,落实国有建设用地“交地即交证”及新建商品住宅“交房即交证”改革工作,打造西安高新区交房交证新模式。
★ 此外,《方案》也明确提及:建设单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时,应当将“交房即交证”作为选择性条款写入合同;双方明确选择“交房即交证”的,应在合同附件中增加代为办理转移登记的委托书、约定契税和大修基金等税费缴存时间。
★ 购房人明确表示不需要开发商代为办理“交房即交证”事项的,建设单位应当配合购房人依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小证)。
★ 同时,该《方案》还对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买卖合同时,约定“交房即交证”需要明确的时限和相关费用缴纳进行了规定。
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实施“交房(地)即交证”,实现了国有建设用地“交地交证零时差”、新建商品住宅“交房交证零时差”,切实保障了企业及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此外,《方案》的实施将不动产测绘、权籍调查前置到竣工验收阶段,实现了监管前置,进一步推动了西安高新区房地产市场规范、健康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优化提升了高新区的政务服务环境和营商环境。
这样的模式方便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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