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西安!一司机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他万万没想到...
接到报警后,指挥中心立即指派郭杜中队民警出警处置;勘察民警到达现场后,伤者经120确认已现场死亡,事故中队闻警出动。案件升级,民警压力倍增,为将肇事者绳之以法,还逝者公道,中队长董随柱召集事故中队全体民警火速归队,全力以赴投入案件侦破中。民警对现场进行了细致入微的勘察,不放过任何一个有价值的线索;但事故现场既没有视频监控,又没有刹车痕迹,更没有目击者,只有一块巴掌大的疑似肇事车辆碰撞后散落的碎片,案发时间又无法确定,案件一度陷入迷雾。
勘察民警毫不气馁,经过多方走访,终于了解到有一过路群众曾经拨打110报警,民警立即与其取得联系;报警人称其到现场时事故已经发生,事发时间不确定;民警根据报警人提供的线索,结合在现场排查收集的资料信息,确定了案发时间在早6时—7时20分左右,同时在案发现场开展摸排走访,调取沿途视频监控。
在距事发现场1.5公里外的高鸭路与107省道十字,民警调取了嫌疑时段的监控资料;但监控资料显示,在民警确定的案发一个小时之内有近1100辆车通过,如何在这1100多辆车内找到肇事车辆,又是对办案民警的一个艰巨的考验。此时,已是下午15时,家属和社会舆论压力不停传来,办案民警午饭都顾不得吃,继续投入对肇事车辆的甄别工作中。通过查询过往现场车辆信息,民警逐一拨打电话排查、询问情况,并仔细查看过往车辆的行车记录仪,办案民警将肇事时间从一个小时之内,缩短到半个小时、二十分钟、十分钟、五分钟、最后到3分钟,并锁定车辆35辆。正当民警对肇事嫌疑车辆逐一电话排查时,迫于压力,嫌疑人拨打报警电话投案自首,声称本人在灞桥,肇事车在三桥一个修理厂。此时已是21日凌晨三点,办案民警已经连续工作18小时,闻讯后民警又马不停蹄赶赴灞桥、三桥两地,将肇事者和肇事嫌疑车辆一并扣回大队,并对肇事者进行了讯问,肇事司机闵某对其驾驶陕UXXXXX小型客车,肇事后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此时已是21日早七点,至此“12.20”107省道死亡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
一是要立即停车,拉好手刹,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高速公路上还须在车后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
二是要确认受伤者的伤情,尽最大努力抢救,并设法送就近医院抢救治疗。
三是要及时报案,在交警来到之前不能离开事故现场;报警同时向附近的医疗单位、急救中心呼救、求援,向保险公司报告出险。
四是要保护好现场,避免遭受人为或自然破坏。
五是对现场车辆、散落物品及被害者钱财妥善保管,注意防盗防抢、防火防爆。
六是在交警勘查现场和调查取证时,要积极协作,如实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来源:西安交警订阅号
编辑:胡依依
责编:赖婷
审核:刘临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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