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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 专家:中国对美国商品加征关税举措符合世贸组织规定

2018-04-03 俄罗斯卫星通讯社 俄罗斯SputnikNews


俄罗斯亚太经合组织研究中心主任塔季扬娜∙芙列冈托娃向卫星通讯社表示,中国对美国商品征收关税是在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框架内的举措,而美国的行为则不符合世贸组织的惯例。


中国从4月1日起对128项美国商品加征关税。中国财政部表示,此举应被视为对美国政府提高钢铝进口税率决定的回应。


据专家称,美国诉诸的是《关贸总协定》第21条,即如果国家安全面临威胁,可以采取某些限制措施。此前世贸组织成员从未以此条款作为某些保护措施的依据,因为这难以论证。


她解释称:"其实,此举从国家安全角度而言并无充分理由。这属于特别保护措施,是在进口急剧增长或有可能急剧增长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的措施。这样的增长要么已经,要么将会对行业造成严重负面影响。"中国的依据是,美国关税与维护国家安全无关。中国因此在世贸组织框架内对美方采取了有理有据的回应措施。


根据世贸组织《保障措施协议》,被针对实施保护措施的国家有权平衡该风险,即中国有权通过临时取消与美国的贸易协议并相应加征关税来平衡风险。


专家指出:"中国经过权衡后决定,对这128项商品增收15-25%的关税能够平衡美国加征关税对中国经济造成的负面影响。这完全符合世贸组织的法律框架。但中国需要证明,这些是特别保护措施,并且与国家安全无关。"


中国财政部:自4月2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128项进口商品加征关税


中国自2018年4月2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7类128项进口商品中止关税减让义务,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关税。


据中国财政部网站4月2日发布的消息说,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中止关税减让义务,自2018年4月2日起实施。


2018年3月8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公告,认定进口钢铁和铝产品威胁美国国家安全,决定于3月23日起,对进口钢铁和铝产品加征关税。上述措施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不符合"安全例外"规定,实际上构成保障措施。该措施已于3月23日起实施,对中国利益造成严重损害。


为维护中国利益,平衡因美国232措施给中国利益造成的损失,中国自2018年4月2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7类128项进口商品中止关税减让义务,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关税,对水果及制品等120项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税率为15%,对猪肉及制品等8项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税率为25%。现行保税、减免税政策不变。


中国倡导并支持多边贸易体制,对美中止关税减让义务是中国运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维护中国利益而采取的正当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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