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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法治四川”建设有啥高招? | 系列发布会⑤

四川发布 202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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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大治,起于法治。


9月10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在成都召开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四川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五场),发布会以“统筹推进民主法治 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四川”为主题,我省依法治省工作情况如何?在法治建设上取得了哪些成绩和经验做法?


发布会上,省委依法治省办主任,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刘志诚作主发布。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委统战部、省委政法委回答了四川发布提问。



我省出台了哪些具有地方特色的地方性法规?据刘志诚介绍,截至2019年7月,全省共制定省级地方性法规294件,现行有效215件;省级政府规章335件,现行有效167件。


哪些法规条例具有四川特色?四川发布梳理了部分↓↓


四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

《四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将于2019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省首次以立法方式推动单独流域污染治理。《条例》明确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约谈情况、政府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水环境质量监督管理的环境信息、重点排污单位的环境信息、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排污口设置、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等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


四川省阆中古城保护条例

2000年9月,阆中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阆中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暂行办法》与《阆中市文物保护管理暂行办法》。但《办法》在协调规范有关方面的权与利上约束力有限,收效甚微。2003年8月,阆中市人大常委会请求省人大常委会立法,用法的利剑,保护和管理好千年古城,确保古城资源的有效利用。2004年7月,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四川省阆中古城保护条例》,阆中市民说,《条例》的出台,是盼望已久的喜讯,可以说“一部法规保护和挽救了一座古城”。2018年3月,《条例》修订工作启动,先后历时14个月,其间多轮公开征求意见、举行立法听证会、数十次修改完善,并经省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得以最终全票通过。新修订的条例自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每年7月30日为“阆中古城保护日”


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

我省扶贫对象规模大、贫困程度深、制约发展的因素多。《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是全国第一部贯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理念的地方性立法,填补了地方立法空白,“立”出了四川特色。


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2018年10月1日起,新修订的《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正式实施,条例在国家立法的基础上,针对我省的一些具体问题和矛盾进行细化和创新,为老年人权益保障问题和矛盾缓解提供法律解决方案,开出“本土药方”。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2019年7月1日,《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我省首部以“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冠名的省级地方性法规。


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22年前的1997年6月16日,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该条例,实现了都江堰水利工程管理的首次立法,从此改变“多龙治水”局面,为千年古堰都江堰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和保护利用,千年古堰走上依法管理之路。同时,也为成都平原千万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水提供了法制保障。


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

该条例在引领和保障成都市轨道交通加速成网、促进投资、刺激轨道沿线经济活力、便利市民生活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目前,成都市轨道交通已建成6条线,共220公里,排全国第6位,据成都市轨道交通规划,到2020年,全市地铁建设运营里程将达600多公里,将名列全国前列。




对于四川70年来的民主法治历程,省委依法治省办主任、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刘志诚在发布会现场了用“七个跨越”来回顾。


跨越之一

从“建立地方政权”到“民主制度化法治化”再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自1980年我省出台《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以来,省人大累计办理代表建议2.9万余件,充分彰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省政协累计办理提案9000余件。


跨越之二

从“零起步”到“有法可依”再到“立良法促善治”


1979年重新赋予地方立法权以来,我省立法经历了初创、高速发展、规范发展等阶段。全省共制定省级地方性法规294件,现行有效215件;省级政府规章335件,现行有效167件。涵盖了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科教、生态等各个领域。



跨越之三

从“管制”到“管理”再到“治理”


70年来,我省经历“政府管制”“社会管理”“社会治理”三个阶段,逐渐形成了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格局。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类调解组织累计排查受理各类矛盾纠纷442.7万余件,调处成功436.4万余件,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达到94%;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累计办理各类事件4034.06万余件;制定实施村(居)规民约52854个。


跨越之四

从“全能政府”到“责任政府”再到“法治政府”


2001年,我省建成并运行全国首家省级政务服务中心。2007年,在全国率先推行并联审批。2008年,成都市武侯区成立了全国第一个行政审批局。2010年,省政府制定发布《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荣获首届中国法治政府奖。


跨越之五

从“初创探索”到“规范重建”再到“优化配置”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在全国率先开展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和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处置改革。2018年,中基层法院以庭审实质化方式审结刑事案件5780件,当庭宣判案件占比75.8%。建成跨部门大数据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初步构建了具有四川特色的智慧政法体系,司法办案质效大幅提升,2018年员额法官人均办案量比改革前增长62%以上。



跨越之六

从“不知法、不懂法、不信法”到“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再到“信仰法治、尊崇法治、捍卫法治”


“六五”普法以来,省委提出在全省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明确了47个省级部门的普法责任清单,建立了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以案说法制度,全省组建法律人才库1692个、法律服务小分队4373支;设立法治宣传栏27719个、法律图书室(角)32668个,建设法治文化公园、广场、长廊等1466个,法治教育基地731个,全省村(社区)配备法律顾问4.3万余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辅导员)配备率达100%,培养“法律明白人”48万余人。


通过30余年的持续法治宣传教育,全省法盲率显著下降,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与法律素质大幅度提高,全社会的法治观念持续增强,为治蜀兴川营造了浓厚法治氛围。


跨越之七

从“封建专制”到“开放民主”再到“依法常态化治理”


四川有全国第二大藏区、最大的彝族聚居区和唯一的羌族聚居区。我省坚持法制统一与依法行使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立法权相结合,先后制定了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106件。组建“四川同心·律师服务团”,对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雅安市等34个民族地区实行结对帮扶。建立禁毒防艾普法教育基地和“爱之家”禁毒防艾法律服务工作站。初步形成符合民族地区实际、具有四川特色的社会治理长效机制。


*图片来源:四川画报 曾幼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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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周俐君 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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