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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条红线不能踩!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规范发布!

四川发布 2021-04-26


2021年新年伊始,一些家长通过自媒体、微信朋友圈等渠道收到招生入学信息,但不知道是真是假?到底能做还是不能做?


1月8日,成都市教育局印发了“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并作权威解读。


正面清单 (“八要”)



负面清单 (“八禁止”)



为什么要制定“正面”“负面”清单?

违反规定该如何处理?

这次规定的变化和特点是什么?

六问六答为您慢慢解读


为什么要制定正面清单、负面清单?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及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入学工作要求,2020年,成都市坚持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落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免试全覆盖,规范分班和学制管理,广大市民拍手称快。


为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制度改革成果,持续规范招生、考试、分班行为,坚决制止一些不良机构和个人忽悠学生及家长、鼓动择校热、制造家长焦虑等乱象。


成都市教育局对家长重点关注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问题进行了梳理,形成了成都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正面清单”(八要)、“负面清单”(八禁止),明确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及要求,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坚决维护成都良好教育生态。


“负面清单”有哪些禁止性规定?




一是禁止提前宣传招生。5月1日前,学校不得开展招生咨询、讲座、宣传。


二是禁止实施超前教育。培训机构不得组织尚未毕业的小学生、初中生提前参加衔接培训。


三是禁止违规搜集学生信息。学校不得搜集学生相关获奖证书、自荐书等材料。


四是禁止违规提供学业信息。禁止向第三方泄露学生信息和学业成绩等。


五是禁止违规承诺招生。学校不得通过承诺预录学生、分班、非正常转学等方式违规招生。


六是禁止违规组织活动。不得以招生政策分析、学生素质测评等名义违规组织招生咨询、讲座、考试。


七是禁止侵害学生权利。不得占用学生上课时间让孩子参加校外培训活动。


八是禁止违规合作宣传。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通过媒体违规宣传升学率和学校排名、考试成绩等。


两张清单明确了哪些方面的职责?


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培训机构、校长和教职工、家长五方权责,即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能做。




教育行政部门:要发挥管理和服务、监督和检查的职能,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公开招生入学政策信息、做好政策解读,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学校:要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端正办学思想,规范自身招生行为,不得提前招生,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勾连招生等。


培训机构:要端正培训导向,以发展兴趣特长、拓展综合素质为主,不实施超前教育,不违规搜集学生信息,不违规开展招生宣传、讲座,不组织推优考试等。


校长和教职工:要严以律己,不违规搜集学生自荐材料、荣誉证书,不泄露学生信息及考试成绩,不参与违规宣传及招生等活动。


家长:要树立正确的育人观,不占用适龄儿童少年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时间参加校外培训,不参加违规考试、竞赛等活动。


如果违反“负面清单”(八禁止)怎么处罚?




凡违反“负面清单”(八禁止)的,教育行政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并将招生违规情况记入相关学校校长和教师信誉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优相挂钩。


对违反规定的学校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1-3年评优评先资格等处理,视情节轻重对校长给予通报批评、取消1-3年评优评先资格、撤销(或报请撤销)荣誉称号,直至撤职等行政处分。


对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给予压减当年或次年招生计划、取消招生资格,直至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坚决查处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勾连等违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暂停招生直至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并列入“黑名单”,纳入征信记录。


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怎样才能了解到招生入学政策等权威信息?


近期,市教育局将印发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家长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及时了解招生入学政策:




一是关注教育行政部门官微、官网及主流媒体。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主流媒体、街道办及社区服务中心等渠道和阵地积极主动宣传和解读招生入学政策。


以及户籍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施细则、学校招生(划片)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时间、报名办法、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报名条件、住宿情况以及咨询电话、监督举报平台等重要信息。


二是通过成都市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入学。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均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学生及家长可通过该平台查询招生计划及招生(划片)范围,且通过该平台填报直属学校、民办学校志愿等。


如果发现违纪违规线索,怎么反映?




如果发现违规违纪线索,请您及时向市、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反映(电话附后),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始终对招生入学违纪违规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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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记者 | 杨璐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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