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2月,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的生活

四川发布 2022-05-15


2月,一大波新规开始实施

快来看看哪些与你我有关

↓↓↓


四川



《四川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2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简称《办法》)2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城镇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无障碍设施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投入使用。新建的无障碍设施应当与周边的无障碍设施相衔接。乡、村庄的建设和发展,应当逐步达到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


《办法》明确,在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上安装语音提示系统、电子字幕报站系统和便于残疾人乘用的辅助设备;在城市主要交通要道和主要停车站点设置符合规定的盲文站牌或者语音提示电子站牌;在机场、车站、港口,公共交通设施运营单位应当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提供购票、候车、托运行李、上下交通工具等无障碍客运服务;同时,《办法》提出,视力残疾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以及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遵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公共场所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提供无障碍服务。



《四川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日前,四川省政府印发了《四川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将把普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而职工医保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不再计入个人账户。《办法》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公证机构一次性告知制度(试行)》自2022年2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二年

日前,四川省司法厅印发《四川省公证机构一次性告知制度(试行)》的通知。据了解,公证机构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当事人通过来访、来电、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证机构及公证人员提出公证服务需求或咨询有关办理事宜时,公证机构及公证人员应将有关服务内容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的制度。


通知要求,公证机构要根据实际,制定《公证事项一次性告知书》《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告知书》。并对当事人不明白的问题作好解答,避免当事人为提供证明材料多次往返。当事人到公证机构申办公证,承办公证人员要当场审核其有关材料,对材料齐全的要即时办理;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承办人员应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充的材料及取得材料的途径、办理程序、受理要求等。对当事人提供证明材料有困难,确实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承办人员可以受当事人委托对有关事实进行核实;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由当事人进行承诺,公证机构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明材料。


通知还要求,司法行政部门和公证协会要加强对一次性告知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不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的,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行业通报、责令整改、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暂停评优评先等行业惩戒。



四川和重庆两地将执行新的《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发布《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


据介绍,《实施办法》和《基准》对7类62项税务违法违章行为的处罚种类、罚款执行标准、考量因素和适用情形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优化和统一了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及裁量基准,有利于深入推进税务领域精确执法。这7类主要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账簿凭证管理、发票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纳税担保等税收违法行为。


据介绍,税收法律法规等对税务行政处罚通常规定一个或若干处罚档次和范围,税务执法人员根据税务违法违章行为具体情节,在法定范围内通过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确定执行标准。由于经济发展程度的差异性、经济活动的复杂性和裁量权行使的主观性,不同地区在处罚尺度、处罚标准方面不可避免的存在差异。


全国



猜你喜欢:

• 22帧!奔赴2022• 早安四川 | 心在一起就是年• @四川人!1月四川省政府出台了这些重要政策• 彭清华以视频形式发表新春贺词:向全省各族人民致以新春问候和美好祝福,祝伟大祖国繁荣昌盛,祝全省人民阖家幸福• 春节怎么耍?这些博物馆好展等你来逛 | 川叔知民生

来源 | 四川发布客户端综合、人民网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