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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律概况】中国政法大学准律师协会

2017-08-18 中国政法大学准律师协会

中国政法大学准律师协会


一、社团概况

(微信公众平台:中国政法大学准律师协会)中国政法大学准律师协会(CUPL Prelawyer Association,简称“准律协”“准律”“CUPA”),由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著名公益律师佟丽华于1994年创办,至今已走过二十二载春秋。其性质是由共青团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指导、受中国政法大学社团联合会管理、由在校学生自发组成,自愿参与,以法律学习与实践为目的的公益性社团。它有着深厚的基础和广泛的人力资源,是中国政法大学规模最大、影响最为深远的综合性社团。协会自2000年被中国教育热线、中国青年报、《大学生》杂志共同评为“全国优秀社团”以来,先后被评为“全国八大优秀社团”、我校“最有影响力的社团”、“最具有潜力的社团”,以及连续十多年的“金星社团”。2007年,准律师协会从北京两千多个大学生社团中脱颖而出,成为团市委下属的北京市学生联合会、北京市社团联合会八名常务理事之一,多项活动和事迹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今日说法》等栏目、《中国律师》杂志、北京市教育报《校园周刊》等众多媒体进行了广泛报道。

准律师协会旨在向社会弘扬法治精神,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积极参与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化的进程。主要从事方向为法律服务,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等,并为会员提供各种增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技能,培养社会实践能力的机会,使之逐渐具备一个成功高级律师应有的素质。积极推动中国政法大学学生树立崇高法治、正义的理念、走理论与实务,道德与技能相结合的成才之路。

23年间,数代准律人薪火相传,时刻铭记“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的校训,坚守“挥法律之利剑,持正义之天平”的信仰,以法律人的担当和责任一路前行。

 



二、组织架构

协会理事会为中枢决策机构,下设执行部门七个,分别为法律援助中心、学术研究部、实践拓展部、国际发展中心、秘书处,方舟印象中心、会友联络处。协会日常事务和各种活动由理事会和各部统一组织安排。在此基础上,协会建立了完备的社团规章,其制度化、民主化、高效率、开放性的社团管理运行模式曾成为清华大学NGO研究项目的典型研究对象。

 


组织构架图

理事会

理事会是准律师协会的中枢决策机构。前23届理事会由会长一名、分管副会长六名、各部门正部长、财务秘书共15人组成。现理事会由会长一名、分管副会长六名、各部门部长、财务秘书共同组成。现任协会24届会长为前实践拓展部部长王骞,同时分管实践拓展部日常事务。

实践拓展部


实践拓展部(简称“实拓”),由原来的实践部和外联部这两个准律历史最为悠久的部门结合而成,既是校内外开展实践性法学活动的实践达人,又是准律师协会与社会沟通的桥梁,承担着准律师协会中意义非凡的任务。

 实拓每年均开展大量精品活动,并不断创新,为法大学子提升实践技能、培养准律师素质提供诸多机会。品牌活动包括:模拟法庭、律所访问、外事联系、暑期实习、准律师大赛(协会的金牌活动,也是校内最为权威、成熟、规模最大的法律知识竞赛。2010年,大赛正式升格为北京市市级比赛,面向包括清华、北大、人大等12所北京高校,选拔优秀法学学子比拼较量,是法大学子最期待的赛事之一。)

法律援助中心


法律援助中心是准律师协会的核心部门。中心目标是提供一个“法学阶梯”,通过实践认识法律,认识社会,认识人心;通过沟通伸张正义,伸张公平,伸张侠义。法律援助中心自成立以来为来自全国各地的大量弱势群体解决了他们的实际问题,由准律师协会法律援助中心与法大研究生院法律援助中心组成的法律援助志愿者团队荣获2012年度“感动法大”的嘉奖。法援人望以诚心,谨慎实践;格物致知,才学精进,方能立身民生。

法援的基础性工作顾名思义就是提供法律援助,主要由南门地下室值班、回信、案件代理及部分组成。这些工作极具实践性和挑战性,对法援人的专业性要求极高。

秘书处


秘书处是准律师协会的枢纽机构,负责协调各个部门的日常活动以及常规工作的管理。

秘书处作为服务性部门,与活动性部门不同,是准律师协会会内交流的中心,主要工作有策划组织社团招新,准律师全体大会,准律师协会会内联谊,准律师协会年终party,准律师协会换届大会面向会内的大型活动以及准律大课堂面向全校的活动等以及协会内的日常例会旁听、财务管理、资料整理、教室出借等工作。近年来,秘书处大胆创新,策划组织了面向会内的“一日情侣”活动以及面向全校的与知名律所合作的非诉大课堂,获得了法大师生的一致好评。

学术研究部


学术研究部(以下简称“学研”)是一个以敬畏之心专注学术,怀抱理想主义而又不失现实关怀的部门。

学研的活动分为部内和部外两部分,并且以部内活动为主。对外,学研会定期举办我校学术水平最高的讲座活动之一——“为学御术”大讲堂(曾举办“当代中国行政法的发展”“农地入市与农村产权制度的未来“等契合社会热点又不失学术深度的讲座,邀请到诸如应松年、姜明安、周飞舟等蜚声国内的教授学者作为嘉宾),以其新颖又不失深度的主题和知名学者精彩的学术探讨收获了广泛的关注和极佳的口碑。此外,学研与知名学术机构合作,曾定期参加天则双周经济论坛,利用天则的嘉宾资源以及经济学底蕴,探索多学科的讲座话题模式,举办天则专场讲座,走出法大,开阔视野。对内,学研以博学慎思的学术交流为主,旨在通过举办闻道读书会(曾阅读书目参考:《论自由》、《政治哲学与幸福根基》、《理想国》等)、学术沙龙和独立电影等活动,为部员提供一个持续阅读与讨论的良好学术氛围,为学术观点的交流碰撞创造机会,不断提升部员的学术素养。

国际发展中心


国际发展中心(简称“国发”)是准律师协会内部致力于国际开拓和发展的部门,也是准律师协会“走出去”战略的主要承担者。国际发展中心旨在给具有涉外法律业务发展意向的同学提供一个高精尖、专业化的活动平台。国发的主要任务是:对外增进与国内国外的律所律师、知名学者、社团之间的联系与交流,对内鼓励拓展国际化法律视野,增进学生对于中外法律体系的了解与学习,锻炼学生的法律与英语素养,培养涉外法律业务能力。

国际发展中心开展的主要活动包括:参观大使馆活动——与外交官近距离交流,领略不同国家文化和法律的异同。比较法模拟法庭——将同一案件置于不同法律体系下,通过英美法庭上控辩双方的激烈角逐和陪审团的抉择,中文法庭上检察官的严谨证据链,展示不同法系的特色,也使参与者接受知名律师和学者的专业指导。合同翻译大赛——与一线律所合作,在竞赛中提高法学学生的法律翻译水平等实务技能。比较法研究——集中外法律之长,立足中国社会,关注当下中国的热点问题与法治进程,在古今中外的比较中,思考中国法治乃至中国社会的前进方向。爱思沙龙——邀请资深律师与著名学者探讨法治热点问题,侧重涉外法律界极具前瞻性的领域,如国际法庭、国际仲裁实务,也为学生未来职业规划起到指引作用。

方舟印象中心


方舟印象中心(简称“AIC”)是集新闻采编、美工绘制、多媒体摄制、网络宣传等工作为一体的宣传部门。

AIC以宣传记录准律师协会内容为途径,以弘扬准律师精神文化为目的,积极活跃在准律师协会每一个活动的始末:大型活动前期巨幅宣传海报的绘制、活动过程的拍摄和全程录影、活动过后的记录总结。其特色工作便是走近法学名家,接触名师教授,聆听权威之论,感受大师风采;关注时事热点,了解众生百态,采访法官律师,观闻百家争鸣;结识明星学长,听闻工作经验,学习为人之道,汲取成功秘诀等,并将这些内容共享于《准律师》杂志、准律师协会网站、准律师协会微信公众平台、新浪微博、校园BBS等媒体宣传平台。通过各种媒体平台,丰富准律内容,树立准律品牌,展现准律风采。

此外,方舟印象中心还会每期多次开展部内关于新闻编写、人物采访、多媒体网络技术、海报绘制等多方面的培训,力求培养全方面技术人才,更好地为协会及各部门服务。

会友联络处


会友联络处(简称“会联”)是准律最具发展潜力的新星部门。准律24年来,发展会友4000余人,会友是准律协不可忽视的宝贵资源。2013年10月,准律师协会会友资源平台建立,平台日常管理由会联负责。

会友联络处的工作以团结校内外准律会友为宗旨,旨在建立会友资源平台,通过管理规划,以最大化发展和利用会友资源为中心,创建和发展会联的特色活动,传承准律人精神。会联日常工作为联络会友、管理会友资源平台相关事宜,及定期组织会友之间、会友和在校会友之间的交流。工作重心在于构建准律沟通交流平台,团结校内外准律会友,通过科学的管理规划,将对会友资源的发展和利用做到最大化和成熟化。



三、对外联系

目前协会与昌平区消协建立了消费者权益投诉站,与北七家镇建立了中国政法大学学生法律实践基地,积极组织会员参加法律实践。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人民大学、中央民族大学、首都经贸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的兄弟高校组织建立了“首都高校法律援助共同体”,并积极和北京市以外的大学建立合作关系,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2010年3月初,中国政法大学准律师协会与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签署了“中央专项彩票基金法律援助项目”合作协议,与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天航空大学、武汉大学一道成为全国获批的高校法律援助团体,在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指导下从事法律援助工作,并获得其资金支持。

协会通过实践活动、社会调研,积极参与中国法制建设,与中国律协、北京律协都有固定联系,曾获得旁听全国律师代表大会的资格。与司法部门,如北京市东城区、丰台区、昌平区人民法院,丰台区人民检察院都有联系,同时也联系民间组织和一些法律援助机构,如: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中日国际民间组织促进会、司法部全国法援中心,北京大学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等。

对外宣传

在媒体方面,协会和中央电视台、新浪网站、《法制日报》、《南方周末》报社、《中国律师》、《中国大学生》杂志等媒体有着长期的联系,多项活动及事迹被中央电视台、《中国律师》、《中国改革》、《北京教育报<校园周刊>》等多家媒体报道,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

协会网页(http://www.prelawyer.cn)和协会创办的双语月报《准律师报》、年刊《行知》,作为对外联系、舆论宣传的媒介兼有自由开放性、学术研究性等特点,为广大师生提供了信息交流平台。协会有官方微博(中国政法大学准律师协会)、人人主页(中国政法大学准律师协会)、微信平台(zhunlvshixiehui)等。法援专联热线:010-897000电子邮箱:cuplzlsxh@126.com


顾问团

江平 张思之 田文昌 张星水 佟丽华 贺卫方 

龙卫球 刘桂明 杨立新 肖金泉 孙国栋


协会成立以来得助于社会各界,常设八位顾问团老师,具体如下(以下排名按出生日期先后)

张思之

1927年生,新中国第一代律师,被誉为“中国律师界的良心”。协会自成立以来,跟张思之先生一直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准律师协会成员多次拜访张思之先生,并在《准律师》杂志上刊登了专访文章。张思之先生还多次赠予协会大量宝贵的书籍,这些珍贵的书籍是准律人学习知识、吸取养分的不竭源泉。


江平

1930年生,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教授多次接受协会拜访,给予协会指导。应协会邀请,江平教授曾多次参加协会承办的如名为“法学教育,路在何方”的主题研讨会、“中国现行《合同法》存在的若干问题”等大型论坛,给广大的学子们做了精彩的学术讲座。2007年,江平教授为准律协题写了“今天大学生,明日大律师”的口号,鼓舞着一代又一代准律人。


田文昌

1947年生,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田文昌律师从协会创办之初便给予协会极大的支持,并在协会创办后多次出席协会举办的活动,如名为“辩言刑名,铸鼎余心——刑事诉讼法再修之前瞻”的大型论坛等,以及数次关于法庭辩论技巧相关的讲座,给同学们在刑事法方面提供了大量指导。


贺卫方

1960年生,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贺卫方教授一直关心与支持着协会的各项活动。贺教授曾作为嘉宾参与了主题为“法治中国——司法改革名家谈”的大型论坛,与清华张卫平教授、人大陈卫东教授、法大王卫国教授及《中国律师》杂志社主编刘桂明老师给同学们带来了学术的饕餮盛宴。


刘桂明

1962年生,中国法学会民主与法制社杂志社总编。自协会成立以来,刘桂明老师一直悉心关怀着协会的大小事务,为协会的发展提供了许多珍贵的社会资源,指导并协助协会举办了诸如“法治中国——司法改革名家谈”、“中国律师现状与发展”、“美国大法官面面观”等多次大型论坛与学术沙龙,同时还连续多年担任了准律师大赛的评委。每年协会换届伊始,刘老师均会与新任管理层面谈并给予社团管理的指导与鼓励,并年年给协会赠送大量书籍。


张星水

1967年生,北京市京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星水律师年年参加协会招新完成后的全体大会,鼎力支持着协会的各项活动,多次参与协会举办的如“法援说法”、“法律人职业素养发展”等讲座与准律师大赛的评审工作,长期以来为协会的成长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经费赞助和精神鼓励。


龙卫球

1968年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龙教授以自己渊博的学识给予了协会内学术类活动大量的指导。龙教授多次参与了以“21世纪的债法改革”、“曲乐恒诉张玉宁赔偿案中的法律问题”、“加强人格权立法”等为主题的为学御术大讲堂,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场民法学的盛宴。


佟丽华

1971年生,准律师协会创始人,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作为协会创始人,佟丽华律师二十年来和协会一直保持着紧密联系,多次就协会的重大发展方向、法律援助等公益活动的开展给予具体、科学的建议,另外致诚公益也为同学们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社会实践平台。协会一步步的发展得益于创始之初的良好基础,老准律人是协会宝贵的财富。

 

合作机构

致诚律师事务所

大成律师事务所

盈科律师事务所

中闻律师事务所

君合律师事务所

岳成律师事务所

美迈斯律师事务所

年利达律师事务所

观韬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京悦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京鼎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天驰洪范律师事务所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

北京典谟律师事务所

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复旦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

苏州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外交学院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宏志中学

瓢虫映象等


北京高校法律社团——友谊社团


对外经贸大学法律学社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律协会

外交学院法律援助中心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会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研究会

北京大学法律援助协会

北京大学法学社

清华大学法律援助协会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社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协会等 



准律成立二十三载,顾问团一直以来的鼎力相助,我们必将铭感于心,亦会不忘初衷,不懈求索。对于悉心关怀与支持协会发展的母校领导老师,以及诸多给予协会各项帮助的合作个人和合作机构,亦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荣誉及影响

二十三年来,准律师协会以“背倚政法名校,牵手律界精英,依托特色活动,服务万众民生”为宗旨,以“今天的准律师,明天的大律师,终生的好律师”为目标,在学校团委及其他老师、社会各界人士的指导和帮助下,在全体会员的努力工作、密切配合中,快速成长,成绩斐然。在2000年被中国教育热线、中国青年报、《大学生》杂志共同评为全国“优秀社团”后,先后又被评为全国“八大优秀社团”、法大“最有影响力的社团”、“最具有潜力的社团”、“最受学生欢迎社团”,以及连续十多年的“金星社团”。2007年,准律从北京市两千多个大学生社团中脱颖而出,成为团市委下属的北京市学生联合会、北京市社团联合会八名常务理事之一,多项活动和事迹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今日说法》等栏目、法制日报、光明日报、《中国律师》杂志、北京市教育报《校园周刊》等众多媒体进行了报道,产生了广泛而良好的社会影响。

 协会举办为学御术大讲堂、比较法论坛、准律师论坛、非诉大课堂等大型讲座,读书会、爱思沙龙、独立电影等中小型学术活动,还定期举办准律师大赛、合同翻译大赛、模拟法庭进中学、MEP宣讲会、比较模拟法庭等实践性活动。在竞赛方面,协会连续多年组织同学参加由清华大学法学院主办的“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竞赛,在第八届、第十届、第十一届大赛中分别斩获冠军、季军、亚军,以及多次的最佳辩手奖、最佳答辩状奖、最佳起诉书奖。协会还创办了自己的双语月报《准律师报》、《准律师》杂志、年度报告以及会史特刊,作为对外联系、舆论宣传的媒介,兼有自由开放性、学术研究性等特点,为广大师生提供了信息交流平台。

协会法律援助中心自成立以来,累计接待当事人11000余人次,代理案件140余起,回复当事人来信5400余封,接听咨询电话4000余通,并在暑假组织前往贵州、云南、杭州、福州等地区普法并提供法律援助。除此之外,准律师协会法律援助中心还入驻百度口碑,为曝光的消费者答疑解惑。人民日报等报纸均有对法援活动的相关报道,法援的活动获得了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


首都五校合同翻译大赛


远程普法


为学御术大讲堂


准律师大赛




五、协会文化


口号:

准天地能为可作律人间正气公心

目标:

今日准律师 明日大律师

文化传承:

自由 民主 独立 务实

会徽



六、发展简史

随着改革开放的时代潮流,在校园文化的渲染和时代的感召下,1994年6月,准律师协会正式成立。第一代准律人,怀着火一样的激情,带着最年轻的风貌,揣着经世济民的爱国梦想,开始了准律协的发展征程。

1994年是中国律师行业兴起之时。律师社会地位的提高和客观收入的增加,要求他们具备更多的社会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而当时的中国政法大学已经有约三分之二的学生从事专项律师行业。首任准律师协会会长佟丽华与一帮志同道合的同学,从学生自身的需求出发,为了满足学生社会交往、参与实践的需要,也为了给同学们提供了解律师实践、律师实务的机会,组建了准律师协会这样一个富有生命力的学生团体。

迎风花自香,迎合时代潮流,成长于中国政法大学这片沃土的准律师协会,秉持“背倚政法名校,牵手律界精英,依托特色活动,服务万众民生”的宗旨,以其公益性、学术性和实践性的社团特色,生生不息,蓬勃发展。

回顾准律协成立以来的历程,大致可以分为四个时期。


创立期

(协会建立至1999年底),即会长佟丽华到会长陈利明在任期间。这期间,机构设置由单一向科学化趋近,活动从学术型转向实践性与学术型平衡发展,社会影响逐步扩大,公共关系从无到有。通过讲座,研讨等活动,已经同本校许多教授建立联系,并开始和北京一些律所和知名律师等建立合作关系。1995年7月,准律师协会获得了旁听全国律师代表大会的资格,协会的知名度开始提高。1995年,准律协法律援助中心正式成立,并设立专门信箱和热线电话。标志着准律协结构重大调整,也意味着准律协实践性活动的增加。协会组织建构也趋于成熟,由最初会长下设副会长,发展为并设外联部、宣传部、学术部,且为会刊《准律师报》设编辑部和记者部,会长与各部之间基本是直线联系调整为会长下设副会长,副会长下设实践部、信息部、外联部、学术部、宣传部,直接对会长负责的只有《准律师报》主编和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组织机构出现了纵向层次上的变化。至该阶段末期,协会的顾问团涵盖了中国政法大学各个学科的学术带头人、大批知名律师以及法律媒体界的多位老师;与北京市20多家律所建立长期的来往关系;开展了与燕山大学、兰州大学、复旦大学、澳门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校社团联系活动。趋于科学的组织体系,丰富的公共资源,为准律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调整期

(1999年下半年至2004年上半年)是会长王枤到李骏在任期间。2000年4月2日,协会调整了机构结构,包括外联部、学术部、编辑部、实践部、宣传部、信息部、秘书处、法律援助中心、网络资源中心,适应网络发展的趋势。2000年12月1日通过的新章程上,规定了部长会长、联席会议为最高权力机关,并立了一套完整的监督体制。在此期间准律协法援中心也做了相应结构调整,中心下设部门改为外联组、秘书处、法援组,并建立档案制度。2001年后,网络资源中心、编辑部、宣传部三合为一成为新闻中心。一系列调整标志着协会组织由简单到复杂,由功能单一到功能多样。随着协会的发展和外界环境变迁,协会各部门或者分化或者壮大。基本过程是环境变化——机构改变——规章修改完善。同时活动的变化的过程体现为为学术性——实践性、学术性兼有——实践性活动为主体,学术性活动为辅。普法及法律援助活动开展得更多。首届“准律师大赛”的举办,也为实践性活动增添了光彩。立足前五年的良好积淀,跟随时代的变化不断进行调整与改革是这个时期的显著特点。这一时期后期社团基本结构逐步固定下来,形成层次鲜明,科学有序的团体。规章开始制定并运行。社团的公共关系与其他社团关系也稳定下来。期间被评为“全国八大优秀社团”之一,与其它高校共建法援共同体,《准律师(英文版)》报的发行,都极大扩大了准律的影响力。经过这一时期调整后,准律更好的适应了时代的步伐,除了公共关系的进一步延伸与稳定,名气与影响的进一步扩大,准律自身的结构也得到优化,承办的活动愈加具有影响力与意义。

发展期

(2004年下半年至2009年上半年)是会长李苇到方宇在任期间。2004年的非典,对于各社团的社团活动开展无疑都是极大的打击。对于准律也不例外。接近一年的近乎沉寂后,如何继续开展准律的各项活动,对于在任的准律人都是一个问题。令人欣喜的是,准律在这个时期表现出了足够的生命力。通过“百家讲坛”系列的讲座、“百家视野”系列大型论坛、“学术论坛”系列活动的开办,第一届北京市准律师杯高校法律文书大赛的举行,“理律杯”全国模拟法庭大赛、准律师大赛、“模拟法庭进校园”的继续成功举办,证明了准律的实力与生机。国际发展中心的成立,为学御术大讲堂的开办,知识产权战略论坛、英美法系法律制度借鉴系列论坛、一系列外文讲座等在新领域的尝试,更是把准律推上了一个新台阶。经过前十年的积淀,准律已经形成了自己的文化底蕴和自身的品格。经过调整已较科学的组织结构,为后续活动的开展打下了基础。在非典后对原来活动的继承发展和一系列创新,使准律取得了进一步发展。这一时期不论是活动的数量还是质量,不论是在对外联系上还是社团自身建设上,都较稳定地发展。各种品牌活动逐渐成型。这一时期的发展,也造就了准律发展史上的小高峰。十五周年系列论坛——“中国知识分子眼中的法治十五年”的顺利开展,是这一时期的尾声,也对过去十五年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突破期

(2009年下半年至2013年上半年)是会长黄贲然到庞亚琦在任期间。准律师协会在创立、调整、发展期后,部门、活动都逐渐稳定下来。十多年的历史积累的丰富的会友资源,十多年的发展建立的各种合作关系,强大的顾问团,使准律拥有了强大的资源。而如何寻求创新与突破,在继承的基础上取得进一步发展,则成为摆在准律人面前的一个新问题。为了提高效率、明确职能,准律再次实施了重大部门改革,将原有的九个部门中的调研部并入学术研究部,外事部并入实践拓展部,方舟工作室并入AIC宣传中心,与原有的秘书处、法律援助中心、国际发展中心一起形成了六个部门的机构设置。至此协会已基本步入成熟阶段,已形成各大品牌活动按时举办的稳定模式,会长层和部长层之间更加合理领导、联系紧密,部门之间更加分工明确、相辅相成。在活动方面,准律在进一步扩大品牌活动的影响力,在原有活动中寻求创新的同时,也结合时代发展的要求开办新活动。“理律杯”成绩更加突出,为学御术大讲堂从主题到嘉宾的升级,准律师大赛由北京市市级比赛拓展至京津地区比赛;合同翻译大赛开办,适应国际化发展趋势,“非诉大课堂”弥补了校内在该方面的空白……同时为加大宣传,让更多的人走近准律,也为给准律人搭建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协会年刊《行知》(2011年3月,协会年刊《行知》更名为《准律师》杂志,并发行创刊号)创办。年刊创办之后,加深了协会与社会各界的交流。会刊更是一代准律人精神的汇聚,是激励下一代准律人继续耕耘的精神动力。经过这一时期的创新,准律取得了很大程度的突破。准律不满足于办活动,办大型活动,而越来越寻求办优质活动;不满足于校内的影响力,而努力拓展在高校间的影响力;不满足于目前的优秀,而更多注重对未来的规划。准律的这一突破,也为20年之后准律的发展奠定了一个新的平台。

二十三年扬帆远行,我们怀着信仰,一路高歌,一路前行。准律的成立是一个历经曲折、激动人心的过程,日月如梭,风云变幻。在崭新的征程里,准律人必将奋发前行,创造新的辉煌与荣光!


责任编辑/赵君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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