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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视野】预防校园暴力,法律如何补缺?

2017-12-01 罗书臻 中国政法大学准律师协会


预防校园暴力,法律如何补缺?

近一段时间,一些关于校园暴力的视频在网上流传,其暴力程度让人触目惊心。两会上,这一问题引起了代表委员们的高度重视,他们呼吁,面对校园暴力,必须要明确法律边界和处理措施,实行“零容忍”。

不得不承认,大部分校园暴力事件,处理的结果太“软”了。国人对孩子们之间的霸凌行为,总觉得是他们不成熟的表现,认为校园暴力是青春期无法避免的行为模式,听之任之,甚至遮掩袒护,处理起来也是息事宁人、不了了之,法律处于一个非常尴尬的缺位状态。

全国政协委员朱奕龙认为,国内校园暴力之所以有恃无恐,是因为干预机制滞后、作恶成本低,当务之急是要通过立法来加强对校园暴力行为的预防和惩罚。确实,有些未成年人善恶观出现偏差,法律观念淡薄,自我控制能力差,是校园暴力的源头,要掐掉这一源头,教育引导是一方面,法律的惩治纠偏功能也必须提上议事日程。

今年2月,在中美两国华人圈中引起哗然的洛杉矶中国留学生绑架凌虐案宣判,3名主犯被判处6至13年的监禁。据了解,美国法律在惩罚校园霸凌方面非常严厉,被告人犯罪的主观恶性程度是一个很重要的考量标准,也就是说即便被害人可能伤得很轻,但被告人因为主观恶性大而会获重判。

未成年人之间的伤害和侮辱,不能用青春期的骚动就一笔勾销掉。在每一起校园侮辱暴力事件中,对心灵的伤害远甚于对肉体的伤害,不能严肃对待,其结果很可能引起“暴力崇拜”盛行,无论是施暴者还是受暴者,其成长都是值得担忧的。

在回答记者针对留守儿童、校园暴力的提问时,教育部长袁贵仁透露了一个细节: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亲自为教育加上“安全”二字。“安全”二字重千钧,遏制校园暴力,法律如何站到前台,要引起全社会的深思。




作者:罗书臻

图片来源:网络

文章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蒙艺高     高字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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