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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淄博又公布一批犯罪案件信息!看看都有谁…

2017-11-09 淄博晚报


晚报讯(记者崔晓蕾)今日记者从我市检察机关获悉,沂源县、张店区、淄博高新区检察院公布一批案件信息,案情涉及强奸、诈骗、开设赌场、交通肇事等。其中,1人被公诉,3人被判刑,18人被批捕。

近日,沂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咸会国、孙令刚、赵训朋、禹方彬、王玉宝;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陈友福、李东祥;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尹芳、康晓明、刘洋。目前,上述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近日,张店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被告人赵康提起公诉。提起公诉的蒲志强涉嫌诈骗一案,经张店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蒲志强一审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经淄博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信明(男,50岁,淄博市张店区人),自2016年1月至2017年4月,先后九次窜至淄博高新区华瑞园小区,盗窃他人自行车、电动车,构成盗窃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被告人张兴华(男,33岁,重庆市开县人),窜至淄博高新区某中国体育彩票投注站,先后购买体育彩票17000余元后趁彩票站老板不备逃走,构成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经淄博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批准,犯罪嫌疑人杜绪亭(男,27岁,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人)因涉嫌盗窃罪被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刘凌云(男,42岁,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人)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郑章民(男,46岁,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人)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孙玉梅(女,65岁,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人)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韩冰原(男,49岁,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因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被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崔传建(男,26岁,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人)因涉嫌组织卖淫罪、犯罪嫌疑人张永正(男,25岁,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人)及王吉昌(男,21岁,淄博市沂源县人)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被依法逮捕。目前,上述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



编辑:张兴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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