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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看!】淄博两区县2018中小学报名时间已定!详情...

2018-04-25 淄博晚报

眼见就要五月份了

2018年不知不觉过了三分之一了

再过没多久

就要迎来暑假

暑假过后也就到了小学开学的日子

现在告诉家长们一个重磅消息!

淄博这两个区2018年中小学报名时间定啦!

晚报讯(记者夏金秀)日前,淄川区、桓台县2018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出台。招生对象为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必须满六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初中一年级招收2018年小学毕业生(以下简称适龄儿童少年)。

淄川区

招生期间区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开通招生咨询电话(5130281),随时解答招生相关问题。

城区划片招生

招生范围:具有城区户口(学校招生范围内户口)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有合法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

报名办法:1.在城区小学(幼儿园)就读学生由就读小学(幼儿园)通知学生监护人提交材料内容及时间,由学校(幼儿园)收集材料并录入信息,集中到区教体局审核,审核时间为5月中旬。2.未在城区就读小学(幼儿园)学生由家长从登录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及开放时间另行通知),报名成功后按提示时间到区教体局审核信息,报名及审核时间为5月下旬。

需准备材料:户口本、房产证(不动产证)或网签购房合同及交房实际入住证明材料、相关居住证明材料)。


城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招生条件:非淄川区户口且监护人在本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办理居住证满一年,监护人至少一方在该区城区合法务工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程序:由家长从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及开放时间另行通知),报名成功后按提示时间到区教体局审核信息,报名及审核时间为5月下旬。

需准备材料:户口本、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水电暖及物业费缴费发票等,监护人在淄川城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用工单位为监护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民办学校招生

招生条件: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可报名参加民办学校招生。

报名程序:由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从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报名人数超出招生学校招生计划时继续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招生,报名及录取时间为7月上旬。需准备材料:户口本。


关于对房屋的要求

房屋是商铺、商业用房、储藏室、车库、工业用房等非住宅用房不作为学生划片入学依据。小产权房不作为划片入学依据。房产证中如标注了共有人所占比例,监护人所占比例须不小于51%;如未标注比例,以“房屋产权所有人”栏目中打印的户主姓名为准,判别房产的归属权(购房合同按买受人姓名为准)。只有孩子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可以作为入学依据,非监护人的房产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关于新建小区居民子女入学

监护人在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内(参照2017年城区学校划片招生范围)购买新建合法房产,已交工并实际入住,但房屋产权证未能办理的,提供网签购房合同、交全款票据、水电暖及物业费发票、房产备案信息查询证明等材料,经入户调查核实后,可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


关于学校学位满额调剂问题

小学起始年级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起始年级每班不超过50人。当片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超出服务学校招生能力时,按照以下顺序调剂安排部分学生到其它学校就读:无房产证(不动产证)租房居住、无房产证(不动产证)交房入住证明时间晚者、房产证签发日期晚者。


关于特殊人才及军人子女入学

经市委组织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持淄博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证明或“淄博精英卡”提出申请,由区教体局安排入学事宜。军转干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持武装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等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和有关材料提出申请,统筹安排入学。


新扩建学校

新建城区西南部学校:初步设计规模54个班,其中初中24个班,小学30个班,建筑面积需18300平方米,占地70亩。新建城区东北部小学:初步设计规模为30个班,建筑面积9260平方,校区内规划办公区、教学区、运动区,主要建设办公楼、教学楼、多功能实验楼,300米环形跑道塑胶操场,占地40亩。北关小学朱家分校改扩建项目:增加20个教学班,新建教学用房6000平方米。开发区中心小学改扩建项目:现12个班,扩建为40个班,11700平方,投资4800万。西山联校扩建升级项目:现12个班,扩建为20个班,6200平方,投资800万元。开发区第三小学迁建项目:将开发区第三小学迁建至双泉合村并居安置区,20个班规模,建筑面积7980平方,投资3800万元。



桓台县

城区中小学

实行预报名制度和入学通知书制度。招收范围:1、具有城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或父母在城区有自有住房(指本人为房屋合法产权所有人的住房,下同)的桓台籍适龄儿童少年。2、招收符合城区新生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3、招收其他符合城区新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一般常住居民子女:适龄儿童少年报名需提供本人及父母的户口簿、房产证明,申请就读小学的还应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同时,需符合以下条件:(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的户口、住所应与其父母的户口及住所一致,且父母为户主和房主。房产证出现共有人情况的,父母或学生本人所占房产比例不得少于50%,方可作为入学依据;未标注共有人所占房产比例的,以“房屋产权所有人”栏目中户主名字为准(父母双方名下在城区确无其它住房的,将视情况予以调剂入学)。(2)户口和居住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城区有自有住房,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住所确定就读学校:①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②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③父母双方名下在城区无住房(需提供县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且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④孤儿。(3)购买新建住房且已通过竣工验收的(其中“通过竣工验收”以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的《监督报告》为准,该项材料由开发商提供),如果房产证尚未办理,需要提供户口簿、购房合同、房产信息查询证明、交全款票据等原始材料,经核实后,可作为入学依据。(4)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军转干部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可持县武装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到县教育体育局登记报名,经县教育体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学。其中,“高层次人才”依据《淄博人才新政23》条的相关规定进行认定。

在城区落户无自有住房的

在城区落户但其父母在城区无自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县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同时还需提供现住所居住证明(租房合同)、水电暖及物业管理缴费发票等材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实际住所安排入学。

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流入地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居住证、父母(至少一方)在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用工单位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安排入学。

(1)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在城区有自有住房的,其随迁子女根据住所划片入学;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在城区无自有住房但务工、经商地点属于城区的,其随迁子女调剂入学。(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小学必须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入初中必须提供小学学籍证明。被确认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后,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接受完义务教育段学习后,按当年的桓台县高中段学校招生政策确定是否在本地报考或回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学校。其中,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的持有人应与居住证持有人保持一致;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在城区无自有住房但务工、经商地点属于城区的,其居住证标注的地址应与房屋租赁合同地址保持一致;居住证已经申领但仍在办理过程中的,其随迁子女调剂入学;自2019年起,凡未实际领取居住证的,一律不予受理。

各镇中小学参照城区中小学的报名资格和条件执行。


预报名地点及时间

(1)在城区小学就读且符合城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应届桓台籍毕业生,在各自就读小学预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7日—11日,5月18日前各学校将报名信息报县教体局基教科。

(2)其他未在城区小学就读但符合2018年城区初中入学条件的桓台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桓台籍小学一年级新生,统一到桓台县第二小学预报名(其中,2017年9月1日以后交房且纳入城区中小学招生范围的新建住宅小区,其业主子女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开发商负责登记并收齐相关材料,统一到县教体局预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5月12日—13日。

(3)符合2018年城区中小学招生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持相关材料于5月21日—25日到县教体局预报名。

(4)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持相关材料于7月15日前到县教育体育局三楼301室预报名,当招生学校服务片区班额已满时,由县教育体育局统一调剂入学。


预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

本人及父母的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其中房屋产权手续于2016年10月1日后办理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学籍卡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入小学一年级还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各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家长解放!中小学生作业批改不得委托家长!必须由教师完成!

为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山东省决定在全省开展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专项行动,25日,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方案》要求,持续优化中小学生受教育环境,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回归素质教育本质,让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首先开展校内办学行为规范治理。规范课程开设。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课程设置要求,开齐课程,上足课时。必须坚持“零起点”教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严禁“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学校每学期初必须公开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全程接受监督。

另外,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课后作业,小学三年级及以上课后作业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鲁教基发〔2015〕6号印发)要求严格控制。科学设计作业内容,提倡分层布置作业,不布置机械重复、死记硬背型作业。作业批改必须由教师完成,不得让家长批改作业。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免试招生入学。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十项严禁”纪律,禁止所有小学、初中通过考试、面试、面谈、考查等任何方式或擅自附加条件招生。

严格规范日常考试。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组织实施学生考试。学生考试成绩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应单独反馈给学生。严禁单纯以学业水平成绩评价学生;严禁将学生学业水平成绩作为教师评价和奖惩的主要依据。

同时,开展教师有偿补课治理。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活动。在职教师均不得从事课外有偿家教,不得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无论是否取酬)。严禁教师“上课不讲、课后讲”。严禁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拉生源。所有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逼迫学生参加校外辅导培训;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校外培训机构作宣传。

加强家长教育引导。加强家校沟通。发挥学校的主导作用,健全家长委员会制度,每学期召开2次家长会,围绕学生学业、思想等状况进行家校沟通,共同研究提出学生学业指导和教育引导建议。建立健全全员育人导师制,育人导师对本人负责的学生每学年要进行1次家访,条件不具备的要与家长单独进行1次家校合作育人面谈。

同时,加强家长教育。分析家庭教育、家长成才观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的放矢,加强教育引导。加强家长学校建设,学校每年至少为家长提供4次8课时的免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2次普惠性公益咨询服务,重点宣传普及教育知识,引导家长尊重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形成正确的成才观。引导家长理性看待校外辅导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

另外,《方案》还包括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等内容,所有面向普通中小学生开展辅导培训的校外机构,均纳入监管范围。各地要以县(市、区)为单位,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统计摸底工作,全面摸清工作底数。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办整改,否则取消办学资格。



来源:晚报综合大众网

编辑:张兴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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