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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兵团人民检察院和各师检察分院选任151名人民监督员,即日起至6月9日报名(点击了解详情)

2017-05-31 兵团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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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监督员选任公告


  为加强对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工作的监督,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渠道,根据最高检、司法部《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兵团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决定在兵团范围内选任人民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人民监督员的设置


  兵团人民检察院和各师检察分院设置人民监督员。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工作由兵团和师司法行政机关承担,实行分级负责制。


  1. 兵团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由兵团司法局负责选任,监督兵团人民检察院和各师检察分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


  2. 各师检察分院人民监督员由师司法局负责选任,监督垦区(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


  二、 监督案件范围


  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督:


  1. 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


  2. 超期羁押或者检察机关延长羁押期限决定不正确;


  3. 违法搜查、扣押、冻结或者违法处理扣押、冻结款物的;


  4. 拟撤销案件的;


  5. 拟不起诉的;


  6. 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赔偿的;


  7. 检察人员在办案中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违纪情况的;


  8. 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


  9. 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违法的;


  10. 阻碍律师或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


  11. 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而不退还的。


  三、 选任名额


  本次选任兵团级人民监督员71名。其中,兵团本级人民监督员7名,一师6名、二师5名、三师5名、四师5名、五师5名、六师 5名、七师5名、八师5名、九师5名、十师5名、十二师3名、十三师5名、十四师5名。


  选任师级人民监督员80名。其中,一师6名、二师6名、三师6名、四师6名、五师6名、六师6名、七师6名、八师6名、九师6名、十师6名、十二师8名、十三师6名、十四师6名。


  四、 选任条件


  (一)人民监督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年满二十三周岁;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具备广泛的代表性和扎实的群众基础;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应在所监督主体行政区域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


  1.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


  2. 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3. 被开除公职或者开除留用的。


  (三)下列人员不宜担任人民监督员:


  1. 党委、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负责人;


  2.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3.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监狱管理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


  4. 人民陪审员;


  5. 其他因职务原因可能影响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的人员。


  五、 任职期限


  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兵团级人民监督员和师级人民监督员不得兼任。


  六、 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


  1.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推荐报名;


  2. 个人自荐报名。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6月9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工作日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00.


  (三)报名地点


  兵团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报名地点为兵团司法局(联系方式附后)。


  各师检察分院人民监督员和垦区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报名地点为各师司法局(联系方式附后)。


  七、 选任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兵团政务网、兵团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兵团司法局门户网站、兵团普法网和各师团媒体同时发布选任公告。


  (二)接受报名。报名时须提交:1.近期一寸蓝底彩色正面证件照6张;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原件(现场审查后退回)及复印件2份;3.学历证书原件(现场审查后退回)及复印件2份;4.《兵团人民监督员报名表》2份(可在报名现场领取,也可从兵团司法局门户网站自行下载)。


  (三)资格审查。选任机关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选任资格。


  (四)组织考察。选任机关对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期间发现有不符合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选任资格。


  (五)确定拟任人选。兵团人民检察院、兵团司法厅联合成立兵团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兵团级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各师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师级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


  (六)社会公示。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名单将通过兵团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兵团司法局门户网站和各师司法局门户网站分别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七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选任资格。


  (七)选任公布。拟任人选经过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由选任机关作出选任决定并颁发证书,当选人民监督员名单通过新闻媒体、兵团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兵团司法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附:人民监督员报名点联系方式


  兵团级人民监督员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十楼兵团司法局办公室。


  联系人:景启利,联系电话:0991-2358399 13899982521。


  一师兵团级、师级人民监督员报名汇总地点:阿克苏市南大街10号第一师阿拉尔市司法局。


  联系人:白松,联系电话:0997-6680199 13899236216。


  二师兵团级、师级人民监督员报名汇总地点:库尔勒市建国南路政法楼4楼第二师司法局。


  联系人:王彬,联系电话:0996-2028098 13667515827。


  三师兵团级、师级人民监督员报名汇总地点:喀什市多来特巴格路深喀大道第三师司法局。


  联系人:李占明,联系电话:0998-2529137 13899126612。


  四师兵团级、师级人民监督员报名汇总地点:伊宁市公园街4巷17号第四师司法局


  联系人:李泽宇,联系电话:0999-8124879 18599292025


  五师兵团级、师级人民监督员报名汇总地点:博乐市团结路第五师综合办公楼第五师司法局。


  联系人:陈鑫,联系电话:0909-7679118 13579597151。


  六师兵团级、师级人民监督员报名汇总地点:五家渠市北海东街1318号第六师司法局。


  联系人:刘志勇,联系电话:0994-5718333 18196172228。


  七师兵团级、师级人民监督员报名汇总地点:奎屯市北京东路15号第七师司法局。


  联系人:李奔 ,联系电话:0992-3228727 15009928055


  八师兵团级、师级人民监督员报名汇总地点:石河子市东六路84号第八师司法局。


  联系人:周云杰,联系电话:0993-2912262   18599235006


  联系人:王云龙,联系电话:0993-2912266   18119250123


  九师兵团级、师级人民监督员报名汇总地点:额敏县九师绿翔大厦七楼第九师司法局。


  联系人:吴新玉,联系电话:0909-3384286   13999489405


  十师兵团级、师级人民监督员报名汇总地点:北屯市南湖新区龙山路306号第十师司法局。


  联系人:韦敏,联系电话:   0906-3353726     18999783609


  联系人:吴正佩,联系电话:   0906-3353726     18709061097


  十二师兵团级、师级人民监督员报名汇总地点:乌鲁木齐市常州街189号第十二师司法局。


  联系人:程铁成,联系电话:0991-3664995 15899491257


  十三师兵团级、师级人民监督员报名汇总地点:哈密市大营房百花路2号第十三师司法局。


  联系人:万鹰,联系电话:0902-2566239 17699023538


  十四师兵团级、师级人民监督员报名汇总地点:和田市屯垦西路19号第十四师司法局。


  联系人:许良君,联系电话:18999059219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2017年5月31日


每日一句
  与其因为泯然众人而惶恐不已,不如在众生中觅得自我,学会接受最普通的生活。 by 傅踢踢




来源:兵团政务网

编辑:戚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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