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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有一波消费券 等你来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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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万元新疆冰雪旅游消费券20日起将分三轮发放


12月20日12时起,400万元新疆冰雪旅游消费券将分三轮陆续发放。


记者从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获悉,2022新疆冬季旅游宣传季,自治区面向疆内外游客发放约万张冰雪旅游消费券,总补助资金达400万元。此次冰雪消费券为电子消费券:满100减50元、满200减120元。


12月20日12时,开启第一轮冰雪旅游消费券发放。消费者可通过两种方式领取消费券,一是微信搜索“游新疆一码游”小程序,进入首页后,点击活动专区图进入领取页面;二是关注“新疆旅游总入口”微信公众号,在发放当日点击底部菜单栏,直接进入领券页面。消费券仅限在活动指定商家使用,如丝绸之路国际滑雪场、白云国际滑雪场、天山天池国际滑雪场等都可以使用此次冰雪消费券。单笔消费可使用一张,每张券只可使用一次,仅限本人使用。本轮消费券的使用时间截止至2023年1月2日24时,此券不可转赠或兑换现金。


据了解,第二轮、第三轮冰雪消费券发放时间分别在2023年1月3日12时、2023年1月17日12时。

市民买车可领消费券 最高领取1200元


2023年1月1日—2月28日期间,乌鲁木齐市民购买新车可通过“云闪付”APP领取消费券。根据购车价格不同,可以领取500元、800元、1000元、1200元消费券。


日前,我市出台促进消费实施方案,其中一项是持续助力汽车消费,筑牢经济增长基础。具体措施是继续实施今年出台的《乌鲁木齐市促进汽车消费实施方案》,将消费者购车领取补贴券活动推迟至明年一季度。


据了解,消费者购车后网上申领消费券顺延至2023年3月31日;消费券使用时间日期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此前符合领取条件尚未领券的购车人可继续申领、已领取的消费券使用时间同步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


按照《乌鲁木齐市促进汽车消费实施方案》,补贴消费券金额以“统一机动车销售发票”中“不含税价”一栏数字为基础,汽车不含税价低于10万元(不含10万元)的补贴500元消费券、10万元—15万之间(含10万元、不含15万元)的补贴800元消费券、15万元—20万之间(含15万元、不含20万元)的补贴1000元消费券、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补贴1200元消费券。


购车者可通过“云闪付”APP自主选择消费券使用方向(加油、超市、餐饮、家电)领取消费券包。活动期间可叠加享受参与活动企业自主优惠措施。逾期未使用(核销)的消费券,将于2023年6月30日作废、资金回收。


与此同时,我市将继续开展汽车展销进地州、进小区、进商场、进房企、进公园、进农村、进景区活动,积极营造汽车消费氛围、创造汽车消费条件,引导汽车销售企业主动开拓市场,增加汽车销售量。


市商务部门鼓励各区(县)积极在夜间经济集聚区、人气较高的夜间经济场所、“网红”聚集地等,设置汽车展位、展台,组织车企轮流展示、举办形式多样的小型现场促销活动。


来源 / 乌鲁木齐晚报

监制/ 闫文陆

编辑 / 袁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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