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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教育局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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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日前,乌鲁木齐市教育局提示广大家长,理性看待和选择校外培训,注意防范培训风险。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民办教育科)科长徐波提示,家长应根据孩子的个性特点、兴趣爱好,选择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培训项目。在选择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时,要注意机构是否持有有效期内的文旅部门颁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科技部门颁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核准书》、体育部门颁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和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是否按照办学许可证审批的培训项目来开展培训业务。家长可通过各区(县)公布的监督举报电话查询有资质的正规培训机构名单。

  

同时,家长还需关注“师资是否合格”以及收费是否公示上墙。即从事培训的教师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并张贴在校外培训机构显著位置,收费项目、标准等应在校外培训机构显著位置公示。

  

徐波提示家长要谨慎缴纳费用。不要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一次性缴费金额不要超过5000元;务必通过教育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进行选课缴费,缴纳的学费将被存入指定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以杜绝“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风险。警惕并抵制培训机构以折扣、赠送等优惠手段,怂恿家长在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以外途径缴费或超过规定时间跨度续费。

 

徐波提示,家长在缴纳培训费用前,要主动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家长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特别要关注涉及课程、从业人员、费用的条款,明确约定退费情形、退费方式,防止培训机构私自修改合同,出现“概不退费”等霸王条款,并要求校外培训机构签字盖章。索取正规发票,妥善保管,不要接受与实际培训内容不符的发票和收款收据等“白条”凭证,造成维权困难。

  

目前,乌鲁木齐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已全部“清零”,任何组织和个人面向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开展的学科类培训均属违规培训。徐波提示广大家长,不轻易相信虚假宣传,不到无“办学许可证”的各类“幼儿园”入学,不参加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的线下学科类(含英语)培训,一些机构或者个人以“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开展的学科类培训、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均为隐形变异违规学科培训,要做好辨别甄选。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欢迎广大家长参与监督,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如发现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或者违规学科类培训行为,可向如下单位反映(附表格图片),共同推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取得新的成效。


乌鲁木齐市校外培训监督举报电话。受访者供图



来源 / 掌上乌鲁木齐

监制/ 闫文陆

编辑 / 袁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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