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调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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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兵团印发《关于激发市场活力扩大商品房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围绕激发住房消费、积极盘活存量商品房、营造房地产良好市场环境、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提高住宅服务品质5个方面出台19条具体措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为减轻职工群众购房负担,激发住房消费活力,《措施》提出,优化个人住房信贷政策,引导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下行;全面落实“认房不认贷”政策措施,兵团职工群众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所在师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均按首套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鼓励各师市结合实际出台购房补贴政策,为刚需、改善性住房需求群体,特别是对师市引进的人才、多子女家庭、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购买商品房发放补贴。
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方面,《措施》明确,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将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目前的70万元上调到80万元;在兵团辖区购买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上浮20%;多子女家庭在疆内购买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在80万元贷款额度的基础上再上浮20%;将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由账户余额的15倍调整为20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月提取额由目前的每月1500元提高到每月2000元,多子女家庭租房的,提高到每月2500元。
此外,兵团还将全面开办“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住房贷款业务,解决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法全部满足缴存人购房资金需求的问题。
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兵团住建系统将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快政策兑现效率,让政策红利惠及更多企业和职工群众。
来源 / 团炬客户端
监制/ 闫文陆
编辑 / 袁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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