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干货!小升初热点问题解答来了
当下正处于小升初招生阶段,乌鲁木齐市教育局设立了2024年小升初线下咨询工作接待点,记者整理了近日家长关注的热点问题,乌鲁木齐市各区(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人对招生政策进行详细解答。
市民:初中入学遵循什么原则?
乌鲁木齐经开区(头屯河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人李娜: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要求,区(县)教育部门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应全部录取;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按照已明确的规则录取,其余未录取学生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在相邻片区就近协调安排入学。
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效遏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现象,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出台文件,明确政策,相关内容为: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在本学区就近入学、有连续三年完整初中学籍;非本市户口学生服从区(县)教育局分配入学,在本市有连续三年完整初中学籍并实质性就读的;其综合素质评定等级为A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享受普通高中一批次保送生政策。
市民:什么是“人户一致”?“人户不一致”对入学有什么影响?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工作人员:“人户一致”即实际居住地所持房产证(或购房协议、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的地址与户籍一致。
小学毕业生须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户主必须是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小学毕业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且所持房产证(或购房协议、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的地址须与户籍相一致。同一户籍和住址3年之内只有1名学生(符合政策的子女除外)享受本学区就近入学政策。
小学毕业生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无住房,搭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未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分户,且户籍中注明小学毕业生为世居,没有迁入迁出的记录。该住址为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须出具相关的证明。
租住房屋的,需提供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租赁合同和居住证,所租住房屋应为小学毕业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
对于户籍、房产地址不一致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生户籍、实际居住地等信息安排入学;非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市民:随迁子女入学如何保障?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主任孙江:对于随迁子女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按照有关规定切实精简入学证明材料、优化时限要求,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
市民:有一些机构宣称缴纳一定的费用便可“择校招生”,这种现象是否存在?
孙江:2024年,乌鲁木齐市深入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坚决整治“暗箱操作”“掐尖招生”等现象,严肃查处各类跟招生入学挂钩、关联的收费行为。
在此提醒,各位家长、考生不要轻信提前招生、入校承诺、虚假广告等宣传,应通过正规渠道向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咨询、核实。同时,也欢迎群众对“小升初”工作进行监督、举报。
市民:线上填报时登记错误信息,现在是否能进行更改?
李娜:如果因家长(法定监护人)提供的信息错误造成学生无法在学区内公办初中学校就读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学区内公办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的,教育行政部门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予以另行分配。
即日起至8月16日,天山区、沙依巴克区、高新区(新市区)、水磨沟区、经开区(头屯河区)、米东区在乌鲁木齐市第68中学设立小升初招生咨询工作接待点,想要更正信息的家长可以前来咨询、办理。
地址:高新区(新市区)北纬三路119号乌鲁木齐市第68中学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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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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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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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掌上乌鲁木齐客户端
监制/ 闫文陆
编辑 / 袁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