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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州拟出台城市管理举报监督奖励,随手拍下这些违法行为,举报成功可获奖金!

2017-08-03 端州城管



如果你看到有人随意丢弃垃圾

如果你看到有人践踏绿化

心里忿忿不平

又觉得无能为力

……

可是

现在给予你一个举报的机会

你是否愿意拍下这些违法证据

你是否愿意协助城管部门工作

你是否会让心中的正义不再酣睡




  近日,肇庆市端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制定了《肇庆市端州区城市管理举报监督奖励机制(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鼓励市民举报城市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端州城管部门对市民举报城市管理方面违法行为给予奖励,结合端州区实际,特制定本机制。




没见过这种操作?

我们以后走在路上,

边走边玩手机的可能不再是低头族!

我们前后左右都可能潜伏着“探头”!

快平复激动的心情,

先随小编一起详细了解下

这个举报有奖机制的具体内容吧!



举报监督奖励机制内容如下:


一、举报范围及奖励标准

市民在端州城区范围公共区域

发现下列违法行为2天内

向有关部门举报

可获得相应的奖励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行为

奖励标准

市容环境卫生

 

在主次干道两侧、公共场所堆放物料

10元/宗

随意倾倒、排放污水

10元/宗

随意丢弃、堆放动物尸体

10元/宗

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10元/宗

随意倾倒、抛洒、堆放生活垃圾

20元/宗

宠物在公共场所排便后未即时清理干净

20元/宗

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建筑垃圾

20元/宗

在建筑物、灯柱、道路护栏等设施、树木上刻画、张贴

30元/宗

建筑施工车辆进出工地未清洗车辆污染路面

50元/宗

临街工地不围挡、不及时清理造成泥土污染

50元/宗

市政管理秩序

占道设置广告招牌、宣传品

10元/宗

占道摆卖、经营

10元/宗

损坏路灯、环卫设施等设施

30元/宗

城市绿化

攀、折、钉、栓绿化树木,采摘花草

10元/宗

砍伐绿化树木

30元/宗

砍伐古树名木

100元/宗

环境保护

违规露天烧烤食品

20元/宗

违规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的物质

30元/宗

违规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50元/宗

 

二、举报渠道

关注“端州城管”微信公众号

进入“公共监督——有奖举报”栏目

填写相关内容

上传有关图片视频

直接上报


三、举报须知

(一)注意填写个人资料:

  关注“端州城管”微信公众号后,请在“有奖举报”栏目中填写“我的资料”,录入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电话号码,未录入的不发放奖励。相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必须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二)举报内容要真实、具体、清晰:

  举报内容:必须有违法行为正在发生的图片或视频。图片至少2张,1张近景、1张远景。

图片或视频清晰,可见违法行为人正面、正在实施违法行为的动作及过程,描述的位置准确、详细(路名+门牌+店名,或XX路与XX路交叉口XX大楼前门口等具体描述)。


(三)协助城管部门调查取证:

  举报人有义务协助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对所举报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


(四)以下情况不给予奖励:

  1、所举报的违法行为事实不清,或行为人图像不清晰无法辨认的;


  2、所举报的行为在被举报前已被媒体曝光或已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掌握;


  3、经查实属于弄虚作假、恶意制造违法现象后进行举报,企图骗取奖励的;


  4、组织人员实施违法违规活动,并通过举报该违法违规行为骗取奖励金的;


  5、 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举报的违法行为。



四、举报核查

  对被举报的违法行为,由“端州城管”微信公众号有奖举报项目管理人员收集,核查是否属于举报奖励范围。

  对属于举报奖励范围的,派发到端州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并由管理人员登记奖励名单;对不属于举报奖励范围,或者虽属于举报范围但属于上述不予奖励情形的,则由管理人员通过微信回复举报人说明情况。



五、奖励发放

  1、奖励以话费充值形式直接发放到举报人录入的手机号码,所录入的电话号码必须为肇庆本地电信、联通、移动手机号码,或者以微信红包或转账形式发放到举报人微信。


  2、奖励名单由“端州城管”微信公众号管理部门审核汇总,每周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一次,市民可进入“端州城管”微信公众号“公共监督”栏目查询奖励情况。


  3、奖励每月发放一次,由端州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在每月5日前发放上月奖励。奖励经费由城市管理部门在经区政府审批同意的城市管理经费中安排。

  端州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将举报情况、案件处理情况、奖励名单及奖励发放情况登记造册,建档保存。


  4、举报人就同一问题多次举报的,只奖励一次;同一举报人举报多个问题的,累计发放奖励。


  5、多人举报同一问题的,奖励第一举报人(以微信上报问题登记时间为准);多人联合举报同一问题的,按平均分配原则发放奖励。


  6、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设立奖励评审委员会,对每个举报人每月超过500元的举报奖励给予审核。



六、责任管理

  1、举报人弄虚作假、恶意制造违法现象骗取奖励的,一旦查证属实,追回已领取的奖励,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相关行政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骗取奖励或者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以上规定正在征求意见,广大市民可以于2017年8月8日前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向端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电话:0758-2760086

传真:0758-2761608  

地址:端州区古塔中路13号鸿基大厦三楼

邮编:526060

邮箱:dzqcgj@163.com  



来源:肇庆市广播电视台

编辑/编审:赵丽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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