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美丽端城,扫码参与城市管理
昨天,你有没有发现端州城区
竟然出现一批黄色共享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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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怎么回事?
难道共享电动自行车要“进驻”肇庆了?
5月26日上午,有市民反映:
“城区东湖一路四季天悦小区东侧路面人行道上堆放大量电动自行车,严重影响出行。”
肇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端州区分局相关执法人员立即去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发现500多台黄色共享电动自行车占用城市道路,几乎堆满整个人行道。
执法人员现场向当事人调查了解到,该批电动自行车为北京某公司所有,计划在端州城区投放经营。
据核查,该公司投放的电动单车未获得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占用城市道路停放电动自行车也未得到行政批准,已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条例。
为了避免该批共享电动自行车流向城区其它区域,影响市容秩序。肇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端州区分局依法对其采取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措施,先行保存该批共享电动自行车共568辆。
当天,该公司工作人员已接受初步调查,接下来城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
广东君鼎律师事务所律师邱祖芳认为,
肇庆市有关政府部门为了方便市民的出行,在道路两旁边施划有摩托车停车位,当然,电动自行车也可以停放,但是只限于个人零散的,不能用于经营行为。
也就是说,该公司如果大批量投放经营,实际上是占用了公共资源。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该公司未经许可占用城市道路堆放电动自行车,已违反城市管理相关规定。
共享电动自行车虽好,
但也要合法合规哦!
对于这个事件,
街坊们这样说……
市民张先生
共享电动自行车对人们出行有积极作用,方便上班一族使用。前提是需要加强管理和科学规划停放位置,这样才能让共享电动车真正服务于城市交通。
市民梁小姐
本人支持肇庆引进共享电动单车,前提是相关公司应办好手续并合法经营,共享交通工具只有合法合规经营,不影响市民正常生活,才是真正地服务城市,服务市民。
市民朱先生
肇庆共享交通工具的管理可以借鉴广州、深圳等大城市的经验。城市共享自行车的乱停放是一个大难题,我市若引进共享交通工具应加强对使用者的引导,引导市民文明用车。
来源:肇庆西江网
编辑:赵丽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