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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危险废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环境保护法》《保险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规定,推进和规范危险废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我部联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了《危险废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指定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 夏扬 赖晓东

  电话:(010)65645261、65645259

  传真:(010)65645260

  邮箱:fgszhc@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危险废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危险废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11月18日

  (此件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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