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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危险废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指定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 夏扬 赖晓东
电话:(010)65645261、65645259
传真:(010)65645260
邮箱:fgszhc@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危险废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危险废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11月18日
(此件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