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巧妙调解” 数百万赔偿金终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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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2日,
对于申请执行人黄某一家是一个难忘的日子,
在这一天他们终于拿到了240余万元赔偿款,
大大缓解了家中生活困难。
案情回顾
2016年2月,被执行人重庆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重庆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办公楼外墙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位于梁平工业园区的某产业园外墙装饰工程。同日,重庆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该工程承包给自然人游某。2016年5月,游某通过口头协议将该项目的采光棚安装劳务分包给龙某,龙某招用申请执行人黄某等人进行施工。同年6月10日,申请执行人黄某在施工中不慎坠伤,后经工伤鉴定为伤残一级,完全生活自理障碍。2019年3月,经梁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由重庆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次性赔偿黄某300余万元。但重庆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认为不应由其承担赔偿责任,拒不履行仲裁裁决,遂黄某向梁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9年8月22日,梁平法院对该案予以立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对重庆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进行冻结,但发现该账户余额不多,执行法官又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向其阐明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后果,促进履执,但仍不见效果。8月30日,被执行人以账户是给农民工发放工资的账户为由,申请解除冻结,并表示不服裁决,正在向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为不影响该公司正常运转,保障农民工工资正常发放,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协商,让其找到第三方担保人为其担保200万元,并取得了申请执行人的理解,解除了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的冻结。
申请执行人黄某家庭非常困难,这笔案款对其极为重要,如何才能尽快把案款执行到位?执行法官们日思夜想丝毫不敢放松。
10月9日,执行法官组织黄某、重庆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梁平工业园区、承包方进行多方协商,经核算,扣除已支付的医疗费一百余万元,还需赔偿黄某两百余万元。另外,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还约定了付款期限,若到期时被执行人仍然拿不出撤销仲裁裁决的依据,则将担保费支付给黄某。10月16日,市二中法院驳回重庆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11月8日,执行法官再次组织协商,最终被执行人与担保人同意将剩余欠款全部支付。11月12日,通过执行法官的努力,全部标的款执行到位,该案画上了圆满句号。
END
文:韩佳慧
编辑:邓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