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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获刑20年!梁平法院公开宣判一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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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了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首要分子熊某全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骗取贷款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7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540万元;其余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十个月至一年两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
自2013年以来,以被告人熊某全为首要分子,以被告人向某建、向某明为重要组织成员,以被告人熊某云、黄某、袁某等9人为一般组织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以公司运营的方式组织在一起,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骗取银行贷款等违法犯罪行为,用非法获取的资金对外高利放贷,获取非法利益。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2亿余元,骗取银行贷款2000余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
该犯罪集团为催收高利贷债务,以油漆喷字、堵锁眼、殴打、滋扰、纠缠、威胁等暴力和“软暴力”手段多次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非法侵入住宅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综上,根据查明的事实,结合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和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本次公开宣判邀请了市人大代表陈万军、蓝荣红、蒋小凤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到院旁听。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对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的公开宣判,充分展示了梁平法院从严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坚定决心,体现梁平法院不断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对黑恶势力零容忍、出重拳、下重手的态势,极大的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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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丨韩佳慧
编辑丨邓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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