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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家门口的“巡回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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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梁平法院第三人民法庭来到偏远的柏家镇白仙村,上门巡回审判一起赡养案件,通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85岁老人魏某得以安度晚年。



案情回顾

原告魏某共育有四个子女,如今儿女都已结婚,家庭条件较好,年迈的魏某却由于年老多病完全丧失了劳动和生活自理能力,完全需要依靠子女供给和照料方能生存。2015年后,原告生活一直由二被告谭某和周某每人半年轮流赡养。然而在2021年1月,被告谭某供养期满后,被告周某却不回来履行赡养义务,为此二人发生纠纷,导致原告生活无人照管,无奈之下,原告将两个儿子诉至梁平法院。


由于当事人家处偏远山村,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将法庭搬进了当事人家门口,就地审理案件。庭审中,法官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耐心地询问了老人的诉讼请求,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为了老人的家庭亲情,法官对案件进行调解,通过法官法理、人情的耐心工作,二被告就赡养原告达成了一致意见,魏奶奶的赡养问题终于解决了。



据了解,梁平法院始终秉持“以人为本”理念,积极开展巡回审判,进一步发挥人民法庭在服务乡村振兴方面的前沿阵地作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赡养纠纷案件巡回审判率达100%。



文字:韩佳慧

编辑:邓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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