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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庭两所”速联调 定纷止争显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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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梁平法院新盛法庭运用“一庭两所”工作机制,联合当地党委政府、村委会及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物权保护纠纷。
原告刘某与被告冉某系邻居,刘某以冉某在扩修道路时侵占其承包田地为由,要求被告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双方当事人已经经过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但双方各执一词、争持不下,纠纷难以化解。
为能查明事实,尽快定纷止争,承办法官多次来到争议现场,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勘查,倾听当事人陈述。在对双方争议内容有了进一步了解的基础上,及时邀请当地党委政府、村委会及司法所共同对双方进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在承办法官及当地村委的见证下对争议土地进行了处置,双方矛盾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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