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10亿人才资金等你拿!成都天府新区这个计划让全国人才坐不住……

2017-08-14 天天 天府发布 天府发布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国家中心城市产业发展大会精神和市委人才优先发展战略,以“不唯地域、不求所有、不拘一格”的新人才观为指引,建设国际化一流人才高地,让海内外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过得美”。8月14日,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召开发布会,重磅推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天府英才计划”实施办法》。

营造全域人才优先发展环境

诚邀天下英才共创未来

谈到为何要推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天府英才计划”实施办法》,天府新区成都党工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称,成都天府新区组建以来,发展成绩有目共睹,这是来自于“五湖四海”人才共同创造的结果。

目前,成都天府新区正深度融入“一带一路”战略,加速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示范区,以“自贸区”建设为契机,全面参与全球化竞争。对于人才,特别是国际化高端人才的渴求更甚于以往,此次成都天府新区专门设立10亿元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奖励补贴引进的各类人才,资助人才项目,对人才入户、安居、教育、医疗全面保障,体现了新区对于人才的诚意、尊重以及海纳百川的襟怀,热切希望和欢迎海内外人才来新区共襄发展盛举,见证新区“奇迹”,更成就自我。


英雄不问地域、不求所有、不论“出身”

人才标准和人才引进认定,更是强烈地反映出成都天府新区不折不扣贯彻新人才观,广纳天下英才的气魄和决心。《实施办法》规定,凡是直管区引进的国际化高层次人才,通过认定的,不论地域和国籍都可以享受奖励补贴;短期在新区工作,只要有贡献,同样可以享受奖励补贴。同时,只要做出成绩,“草根”也能进入“人才库”并享受奖励补贴;除人才引进补贴外,还对创业的人才(团队)给予资助扶持。

《实施办法》一大特点就是对于人才标准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整个标准人才划分共有130个标准子项,充分体现了国际化元素,涵盖了科技、金融、管理、会展、文化、艺术、体育、教育、卫生、技能等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将人才标准依次分为顶尖、领军、高级、特优、优秀、青年人才6大层次,同时又将科技类人才设为A类金融、管理、会展、文化、艺术、体育等各产业类设为B类人才教育、卫生、技能等社会服务保障类人才设为C类,对应层次人才除奖励补贴额度不同外,还享有相应的荣誉地位和综合保障。《实施办法》当中的人才标准是目前国内人才计划中人才评价指标最广泛、包容性最大的人才标准之一。

天府新区成都党工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称,之所以将人才标准划分如此精细,就是为了能够让海内外各类人才清楚当前新区社会经济发展各方面的人才需求。人才标准认定重点突出了行业认可和社会认可,既考虑了学术成绩和学历层次,又考虑了各类评奖奖项;为大力吸引海外人才,特别突出国际性的一些奖项、指标评价因素,具有强烈的国际化色彩;同时,以兼容并包、培育土壤的态度对一些 “草根”人才通过取得的实绩来进行评价认定,体现了新区大力引进国际化高层次人才的决心,也体现“不拘一格”广泛聚集人才的态度。


高筑“黄金台”

10亿元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助力人才发展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人才强则发展优,为了吸引人才和助推人才发展,成都天府新区拿出“真金白银”,以前所未有的力度重奖人才。一旦被认定为人才,进入“人才库”,就可享受奖励补贴。成都天府新区建立了5层次13类的补贴体系,从顶尖人才的500万元至优秀人才的10万元,青年人才虽然不享受奖励补贴,但可享受入户、购房等综合政策保障。大力鼓励人才发展,对于在新区发展升级的人才,还可以享受升级后的差额补贴。


同时,鲜明了鼓励人才在新区创业的导向。对于人才创业,设置了专门的资助扶持,额度从5万元到1亿元。主要有三大类型:顶级团队的综合性资助、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的启动性资助、人才创业的发展性资助。对于在生产一线发挥重大作用的技能人才一并纳入创业资助扶持,形成了覆盖各类人才创业全过程、全层次的项目资助体系。

《实施办法》还规定,认定的人才除享受奖励补贴以外,还能享受住房安居、子女就学、医疗保健、落户、出入境和停居留等服务保障。

天府新区成都党工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成都天府新区肩负国家使命,区位优势明显,前景广阔,对于一座新城区而言,人才的规模与高度,决定了城市的发展潜力和文化内涵,吸引并留住人才,让人才实现自我价值,共享新区发展红利,是新区建设的核心题旨之一。

下一步,新区将加强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常态化开展全国名校、名企、名院、名城的巡回推介,吸引百万大学生到新区安家创新创业。为此,新区已经做好了全域环境准备,人才公寓已经开工,医院、学校、社区服务中心、商业配套等正按照国际一流的水平规划建设,配套政策也将陆续出台。广聚天下英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过得美”,成都天府新区将会是人才事业发展、价值实现的首选之地。


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天府英才计划”

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牢固树立成都市委“不唯地域、不求所有、不拘一格”的新人才观,全面贯彻落实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结合直管区实际,以让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过得美”为目标,全力建设国际一流的人才汇聚、事业发展、价值实现的首选之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设立10亿元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人才奖励补贴和人才项目资助扶持。

第三条  深入实施“天府英才计划”,定期对符合标准的人才进行认定给予奖励补贴,并享受对应的其他综合保障政策;对于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的人才(团队)项目进行评定给予资助扶持。“天府英才计划”其他综合保障政策另行制订出台。

第四条  人才认定和项目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并重的原则,坚持业内认可、社会认可的原则。



第二章  人才奖励补贴

第五条  直管区引进的,具有创新精神和良好道德,遵守法律,能为社会做出贡献,并符合本章第六条标准条件和有关规定的劳动者不受地区和国籍限制均可提出申请,经认定后享受对应层次奖励补贴。申请人所在单位为企业的,企业的注册地和税收解缴关系应在直管区。申请人应全职在直管区工作,或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连续不少于5年工作合同,每年在直管区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行业主管部门对申请人有工作年限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每年在直管区实际工作时间在3个月以上9个月以下的,符合特优以上层次人才标准的,可申请认定对应层次的“柔性人才”。

第六条  人才标准分类及申报条件如下:

(一)顶尖人才

1. 诺贝尔奖(物理学、化学、生理或医学、经济学奖)、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美国国家科学奖章、国家技术创新奖章获得者;法国全国科研中心科研奖章、英国皇家金质奖章、日本国际奖、京都奖、邵逸夫奖、科普利奖章、沃尔夫数学奖、阿贝尔奖、拉斯克奖、图灵奖、菲尔兹奖、克拉福德奖获得者。

2. 中、美、英、德、法、日、意、澳、韩等国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见说明1)。

3. 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二)领军人才

A类:

1.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或项目主要完成人。

2. 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3.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完成人。

4.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

5. 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6. 中国政府“友谊奖”获得者。

7. 近5年,国家“千人计划”团队项目带头人和长期项目入选者。

8. 中科院“百人计划”A类入选者和率先行动“百人计划”学术帅才。

9. 担任过国际著名学术组织(见说明2)主席或副主席。

10. 担任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标样委员会委员。

11. 担任过世界知名大学(见说明3)校长、副校长。

12. 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B类:

1. 近5年,作为发明专利主要发明人,该专利技术被主流标准组织接纳为标准,或列为国家重大专项科研立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该发明人在国家级的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1人)

2. 近10年,曾担任世界500强企业(见说明4)总部首席执行官、首席技术官或同等职位的人员。(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3人)

3. 近5年,在世界500强企业总部、国际著名金融机构、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国际著名投资机构(见说明5)担任首席财务官或高级合伙人,且在直管区相关机构工作满3年的人员。(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1人)

4. 曾担任国际著名艺术比赛(见说明6)评委会主席、副主席。

5. 近5年来,担任过国际大会与会议协会(ICCA)和国际展览联盟(UFI)委员或相当层级以上职务的人员。

6. 近5年,直接培养出奥运会冠军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冠军的主教练员。

7. 近5年,国际著名工业设计iF奖的金奖或红点奖的至尊奖主设计师。

8. 近5年,曾获得过国际著名建筑奖(见说明7),国际著名文学奖(见说明8),国际著名电影、电视、戏剧奖(见说明9),国际著名音乐奖(见说明10),国际著名艺术比赛A类大奖及国际著名广告奖(见说明11)中最高级别个人奖项。

9. 近5年,国际重要创意设计类评奖(见说明12)个人奖项的主要奖项或金奖级别获得者。

10. 世界著名乐团(见说明13)首席指挥、首席演奏员、艺术总监,或5年内担任过世界著名乐团声部首席演奏员。

11. 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C类:

1. 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2. 获得“中华技能大奖”荣誉称号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

3. 国家级教学名师。

4. 教育卫生领域的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

5. 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三)高级人才(年龄原则上在55岁以下)

A类:

1. 国家“千人计划”短期项目入选者和青年项目入选者。

2. 中科院“百人计划”B类入选者和“率先行动”百人计划技术英才入选者。

3. 近5年,四川省“千人计划”顶尖团队带头人和长期项目入选者。

4. 近5年,成都市人才计划顶尖团队带头人和长期项目入选者。

5. 近5年,国家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首席外国专家项目的入选专家。

6.“天府友谊奖”获得者。

7.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或项目主要完成人。

8. 近5年,四川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9. 近5年,四川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

10. 近5年,四川省自然科学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或项目主要完成人。

11. 近5年,四川省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除教育卫生领域外的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和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12. 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13. 担任国际著名学术组织高级成员(fellow)的世界知名大学教授、副教授。

14. 近5年,担任过国际知名刊物(见说明14)正、副总编(主编)。

15. 近5年,在影响因子30以上的著名科技期刊(Nature、Science等)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含与第一作者具有同等贡献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

16. 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B类:

1. 近5年,担任过世界知名大学金融专业教授,且在直管区注册的金融机构担任高级管理职务两年以上的人员。(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1人)

2. 近5年,取得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注册数量金融分析师(CQF)、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美国管理会计师(CMA)、国际金融理财师(CFP)、美国注册会计师(USCP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资格证书,且在直管区注册的金融机构担任高级管理职务两年以上的人员。(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1人)

3. 近5年,取得中国精算师、英国精算师、北美精算师或澳洲精算师资格证书,且在直管区注册的法人保险机构担任总精算师的人员。(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1人)

4. 在直管区的国内主板、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或总经理,或由国家、省、市认定的总部经济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1人)

5. 管理资产超过300亿元的金融投资、资产管理、互联网金融机构总部主要负责人。(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1人)

6. 近5年,在直管区注册的投资机构核心投资决策团队担任主要负责人,且为国际著名投资机构投资人或被福布斯评选为“中国最佳创业投资人排行榜”前10名的投资人。(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1人)

7. 直管区引进的世界500强、美欧日500强、中国500强等企业的二级公司或地区总部任董事长、总经理的人员(见说明15)。(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3人)

8. 取得“中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名录认证”等“军工四证”的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1人)

9. 文化类国家级行业协会(见说明16)主办的评奖活动中的金奖级别获得者。

10. 近5年,在国际重要创意设计类评奖银奖级别获得者或在国内外重要创意设计类评奖(见说明17)中个人奖项的主要奖项或金奖级别获得者。

11. 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

12. 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13.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14. 文化部优秀专家。

15. 担任过亚洲一流乐团(见说明18)首席指挥、艺术总监、首席演奏员,或近5年担任过声部首席演奏员。

16. 担任过国际著名艺术比赛评委会评委。

17. 近5年,文化部奖励的国际A类艺术比赛一等奖或国际B类艺术比赛大奖获得者。

18. 奥运冠军。

19. 近5年,直接培养出奥运会项目第二、三名运动员,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第二、三名运动员的主教练员。

20. 近5年来,担任国际大会与会议协会(ICCA)和国际展览联盟(UFI)认证会员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21. 获国家职业资格认定的一级会展策划师。

22. 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四川省专利奖前2名(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23. 近5年,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或国内发明专利,且年营业收入2亿元人民币以上,或年纳税额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或首席技术官。(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1人)

24. 近5年,获评国家专利奖的主要发明人,且在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1人)

25. 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C类:

1. 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模范教师、省特级教师、省教育专家、省优秀校长、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市教育专家、市特级校长、市特级教师。

2. 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医学方面科研课题的第一负责人。

3. 发表医学方面学术论文并被Science、Nature等国际知名刊物收录,累计影响因子6.0以上。

4. 在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发布的最近年度最佳医院排行榜排名前100医院的学科带头人。

5. 在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奥地利、比利时、荷兰、瑞典、瑞士、丹麦、挪威、澳大利亚、新西兰、西班牙、日本取得专科医师资格的人员;或在上述国家获执业医师资格,并具备国内三甲综合医院或三甲专科医院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6. 全国技术能手。

7. 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8. 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四)特优人才(年龄原则上在50岁以下)

A类:

1. 近5年,四川省“千人计划”除长期项目、团队项目以外的入选者。

2. 近5年,成都市人才计划除长期项目、团队项目以外的入选者。

3. 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成都市学术技术带头人。

4.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

5. 获得世界知名大学博士学位的人员。

6. 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B类:

1. 引进的国家、省、市认定的重点企业且年缴纳税收500万元以上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引进的民企100强、服务业100强(见说明19)的总部型企业董事长(及董事)、总经理。(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1人)

2. 直管区的主板、创业板上市公司,民企100强,服务业100强,国家、省、市认定的重点企业,取得国军标质量认证体系和国防实验室认可的军民融合企业,或其他年缴纳税收500万元以上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1人)

3. 管理资产超过200亿元的金融投资、资产管理、互联网金融机构总部主要负责人。(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1人)

4. 近5年,担任过世界知名大学金融类专业副教授,且在直管区注册的金融机构担任高级管理职务2年以上。(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1人)

5. 近5年,在世界知名大学获得金融类、大数据应用、区块链技术等专业博士学位,且与直管区注册的金融类、大数据应用、区块链技术等专业公司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1人)

6. 近5年,在直管区注册的累计投资额达2亿元以上的创业投资机构核心投资决策团队担任主要负责人的人员。(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1人)

7. 近5年,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或国内发明专利,且年营业收入1亿元人民币以上,或年纳税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或首席技术官。(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1人)

8. 近5年,在直管区注册的获得风险投资机构第一轮融资1000万元以上投资的非上市创业创新型中小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1人)

9. 直管区“优秀服务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1人)

10. 近5年,累计获得3项以上国际著名工业设计iF奖或红点奖的人员。

11. 国际级运动健将。

12. 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13. 四川省工艺美术大师、成都市工艺美术大师。

14. 音乐、影视等文艺作品的主要创作者,作品在省级以上电视频道广泛播出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15. 近5年,在国际重要创意设计类评奖获得铜奖级别或在国内外重要创意设计类评奖获得银奖级别的人员。

16. 近5年,担任过世界著名乐团演奏员。

17. 担任过国内一流乐团(见说明20)首席指挥、艺术总监、首席演奏员,或近5年担任过声部首席演奏员。

18. 近5年来,承担过国际大会与会议协会(ICCA)和国际展览联盟(UFI)认证展会项目的主要策划、展台设计人员。

19. 获国家职业资格认定的二级会展策划师。

20. 近5年,通过联合国YPP考试(青年专业人才计划)并曾在联合国总部或下设经济和金融类分支机构(见说明21)担任P3(中级职位)以上职务,引进到直管区工作的人员。

21. 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C类:

1. 市学科带头人(教育教学方面)、省优秀教师、省优秀青年教师、省师德标兵、省优秀教育工作者。

2. 在新区幼儿园、中小学从事一线教育工作的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和经认证的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

3. 在三级甲等医院工作,并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4. 以第一负责人身份获得省部级科研课题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的人员。

5. 在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发布的最近年度最佳医院排行榜排名前100的医院任专业组组长的人员。

6. 四川省技术能手。

7. 四川省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8. 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五)优秀人才(年龄原则上在45岁以下)

1. 成都市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

2.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

3. 直管区“拔萃之星”个人项目获奖者。

4. 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国内外高校毕业生(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每个申报单位限定申报人数不超过单位正式职工总人数的20%,总数不超过30人)

5. 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人员。

6. 直管区纳税前100名大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者或职业经理人。(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2人)

7. 市优秀教师、市优秀青年教师、市优秀班主任、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市骨干教师、市教坛新秀。

8. 在直管区幼儿园、中小学从事教学一线工作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的人员。

9. 新引进的重点医学院校毕业,并取得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和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正式调入直管区基层医疗机构或与直管区基层医疗机构签订5年以上服务协议的人员。

10. 近5年,获得奥运会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个人项目第4至8名次的现役运动员。

11. 全国性权威行业协会举办的创意设计类评奖中获个人奖项者。

12. 音乐、影视等文艺作品的主要创作者,且作品在ALEXA网站排名前500的网站首页热播有较大影响的。

13. 参加与本职业(工种)相关的技能赛事获省市以上奖项的企业在职职工。

14. 直管区紧缺急需的获得高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

15. 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六)青年人才(年龄在45岁以下)

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国内高校毕业生,或在国(境)外高校全日制学习并取得学士学位、学历(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不含在职进修人员)。


第七条  按照认定的人才类型奖励补贴标准及服务保障如下:

1. 顶尖人才可享受500万元补贴,以及入户、住房安居、“天府英才卡”等各项政策中所对应人才层次的服务保障。

2. 领军人才A类可享受300万元补贴、B类享受200万元补贴、C类享受100万元补贴,享受入户、住房安居、“天府英才卡”等各项政策中所对应人才层次的服务保障。

3. 高级人才A类可享受100万元补贴、B类享受80万元补贴、C类享受50万元补贴,享受入户、住房安居、“天府英才卡”等各项政策中所对应人才层次的服务保障。

4. 特优人才A类享受50万元补贴、B类享受30万元补贴、C类享受20万元补贴,享受入户、住房安居、“天府英才卡”等各项政策中所对应人才层次的服务保障。

5. 优秀人才享受10万元补贴,以及入户、住房安居、“天府英才卡”等各项政策中所对应人才层次的服务保障。

6. 青年人才享受入户、住房安居、政务服务等综合保障。

第八条  认定程序。

(一)顶尖、领军、高级、特优、优秀人才认定按下列程序执行:

1. 个人申请。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单位审核。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各项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其申请表中加具推荐意见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到行业主管部门;申请人所在单位无行业主管部门的,由单位报人才服务中心。

3. 审定及公示。行业主管部门和人才服务中心按照人才标准,组织开展核准工作,核准后的人选报人才办。人才办召集纪检监察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第三方专业机构等单位组成人才认定委员会对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认定。认定后的人选报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通过后的人选在直管区官方网站、创业天府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4. 发证。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人选确定为直管区相应层次人才,由人才办颁发证书。

5. 入库。经认定的人选进入直管区人才库管理系统。

(二)青年人才认定按下列程序执行:

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审核;无行业主管部门的,由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审核。审核推荐人员名单报人才办审定后,入选人员纳入直管区人才库管理系统。

(三)经直管区申报入选成都市人才计划、省和国家“千人计划”等高层次人才计划的,直接认定为直管区相应层次人才。直管区已认定的顶尖人才3人或领军人才5人以上联名举荐的人才,报请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认定为所举荐层次的人才。现有人才标准未涵盖的特殊人才,各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报请开展认定。

(四)每年“柔性人才”的认定行业范围和名额数量由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并将在证书上注明“柔性人才”。

(五)优秀及以上层次人才每年认定1次,每年9月报名申请,次年2月认定结束。青年人才每季度认定1次。


第九条  奖励补贴发放。

(一)奖励补贴用于认定人才在安家、生活、交通等方面的费用补贴以及接受教育提升的费用补贴。经认定的人才可申请享受1次规定对应额度的奖励补贴。已认定的人才在奖励补贴发放期间经申请认定获得享受更高额度奖励补贴资格的,可享受差额部分补贴,差额部分在申请通过后分5年等额发放。认定的 “柔性人才”,享受对应奖励补贴的一半额度。

(二)奖励补贴分5年等额发放,每年发放1次。首次发放时间为申请获准后的2月内,剩余额度每年定期发放。领取人及所在用人单位要与人才办签订奖励补贴领取使用三方协议,确保专款专用。

(三)人才服务中心是人才奖励补贴的具体受理部门,负责审查申请人资格、在直管区工作业绩等情况,形成奖励补贴汇总表报人才办审核。人才办对奖励补贴情况审核后,报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对补贴对象和补贴金额进行5天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由财经部门按照相关程序予以拨付。


第三章  人才项目资助

第十条  人才项目资助分三类:对顶级人才团队重大产业化项目的综合性资助、对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的启动性资助、对人才创业的发展性资助。资助经费用于改善人才(团队)生活,提升人才(团队)能力素质,以及开展科研和购买生产设备。每年人才项目资助的行业范围和名额由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第十一条  人才项目如下:

(一)顶级团队项目综合性资助

1.顶尖团队项目。经认定的顶尖人才为带头人的团队开展的重大产业化项目,经评审认定,以科研经费、基金投资、贷款贴息、政府奖励等形式,按照优秀、优良、良好、合格等级,分别给予8000万元、5000万元、3000万元、1000万元的支持额度,特别优秀的可给予1亿元的支持额度,相关支持额度5年内按约定比例分批划拨到团队所在企业。

2.高级团队项目。团队带头人应是认定的高级及以上层次的人才且是企业主要创办人,股权一般不低于30%,团队核心成员中应有相当数量的特优及以上层次人才(一般不少于5人)。根据评审结果,按优秀、优良、良好三个档次,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资助,按照2∶3∶5的比例分3年拨付。

(二)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的启动性资助

1.学院(工程院)院士以及相同层次的国外院士等著名科学家,到新区创办或领办科技型企业,经评审给予最高5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世界500强和国内行业50强企业工作5年以上的高管、核心技术团队到新区创办企业,经评审给予最高2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对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四川省“千人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省以上“杰出青年”、成都人才计划等高层次人才创办或领办的企业,经评审给予最高1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资金自企业注册年度起按5∶ 2∶3比例分3年拨付。自企业注册年度起,按企业办公研发实际需求,按照第一年40元/平方米·月、第二、三年2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3年累计给予最高200万元办公场所房租补贴。

2.创新创业人才创办的科技型企业,开展高新技术研发、产品研制、科技成果商品化、技术开发服务等,经评审后按优良、良好、合格三个档次,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支持;入驻新区产业载体、实缴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不含孵化器运营企业)、成立后1年内从业人员达到50人的科技型企业,按照第一年40元/平方米·月、第二、三年2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3年累计给予最高150万元办公场所房租补贴。

(三)支持人才创业的发展性资助

1.天府英才创业项目:一般应是经认定的特优及以上层次人才,且为企业主要创办人,股权一般不低于30%。根据评定结果,按优秀、优良、良好三个档次,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资助,按照2∶3∶5的比例分3年拨付。

2.天府英才军民融合专项:一般应是经认定的特优及以上层次人才,且为企业主要创办者,股权一般不低于30%。根据评定结果,按优秀、优良、良好三个档次,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资助,按照2∶3∶5的比例分3年拨付。

3.天府英才金融财税专项:一般应是经认定的特优及以上层次人才,且为企业主要创办者,股权一般不低于30%。根据评定结果,按优秀、优良、良好三个档次,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资助,按照2∶3∶5的比例分3年拨付。

4.天府英才人文社科专项:一般应是经认定的优秀及以上层次人才,且为单位主要创办者,股权一般不低于30%,在文化艺术、管理、经济、法律等领域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根据评定结果,按优秀、优良、良好三个档次,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资助。

5.天府英才技能专项:一般应是经认定的优秀及以上层次人才,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发中发挥重要作用。根据评定结果,按优秀、优良、良好三个档次,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资助。

第十二条  人才项目评定分为申报、评审、审定及公示等环节。每年定期开展1次项目评定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1.申报。人才项目向所在产业园区或人才服务中心申报,产业园区和人才服务中心收集整理后报人才办。经认定的顶尖人才申报项目直接进入审定环节,经直管区申报入选特优人才以上层次人才计划的人才申报项目可直接参加评审。

2.评审。人才办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参加评审项目。由人才办委托第三方专业评审机构,通过团队陈述、专家提问、口头答辩、实地考察、小组讨论、无记名投票等形式进行评审,择优评选产生入选人才项目。

3.审定及公示。人才办将拟入选人才项目报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入选人才项目名单在直管区官方网站、创业天府等媒体及项目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4.资助发放。公示无异议的人才项目按程序给予资助扶持。

(四)确定接受项目资助扶持的人才(团队)及所在单位要与人才办签订三方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协议。人才(团队)和单位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专款专用。单位和个人不得将资助经费用于规定以外的其他用途。

第十三条  人才项目每年评定1次,每年9月报名申请,次年2月评定结束。


第四章  服务保障

第十四条  认定的人才除享受奖励补贴以外,还享受住房安居、子女就学、配偶就业、医疗保健、落户、出入境和停居留等服务保障。

第十五条  在人才服务中心设置窗口,采取“一口受理、联合预审、集中反馈、统一办理、全程跟踪”的方式,为人才提供一站式服务。



第五章  考核管理

第十六条  认定的人才管理。

(一)顶尖、领军、高级、特优、优秀人才按期评定,5年为1期,到期后由行业主管部门对其工作表现、所作贡献、行业认可、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评估,通过评估的,提出续期意见报人才办,由人才办报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可续1期并颁发证书,享受除奖励补贴之外的配套政策待遇;评估不合格的,不再续期,并终止享受相关配套待遇。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解除所认定的人才身份并按有关规定取消或追回其所享受的奖励补贴等待遇:

1.学术、业绩上弄虚作假被有关部门查处。

2.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奖励补贴资格的。

3.没有按时按照奖励补贴使用协议提供相关材料的。

4.被处以刑事处罚。

5.其它违背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协议的行为。

(三)个人提出放弃人才身份或已完全不在直管区工作的,按主动退出办理,不再享受奖励补贴等待遇。

第十七条  人才项目考核管理。

人才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人才(团队)的履行职责情况、项目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接受资助扶持款项的个人(团队)要定期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重点对经费使用情况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对检查考核不合格者,提出警告和整改措施,整改不合格者,终止资助发放;情节严重的,追回已拨付款项,人才(团队)不再享受直管区关于人才的各项待遇。


第六章  工作机制

第十八条 成都天府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和督查督办“天府英才计划”人才引进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人才办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涉及“天府英才计划”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做好政策落实、跟踪了解、提供服务等工作。

第十九条  本办法中的人才标准及相关说明实行动态更新,可根据直管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每年进行调整。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新区人才办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


说  明

1. 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成员member或高级成员fellow)具体指中国、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西班牙、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以色列、印度、乌克兰、新加坡、韩国的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详见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网站http://www.bic.cas.cn。

2. 国际著名学术组织是指以下机构:

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学会(美国)—IEEE (The Institute of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s Engineers)

电气工程师学会(英国)—IEE(The Institutions of Electrical Engineers)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

美国物理学会—APS (American Physical Society)

美国医药生物工程学会—AIMBE(American Institute for Medical and Biological Engineering)

美国计算机协会—ACM(Association for Computing Machinery)

美国机械工程师学会—ASME(American Society of Mechanical Engineers)

美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SIAM)

美国航天航空学会(AIAA)

英国皇家化学会(RSC)

国际儿科肿瘤协会(International Society of Pediatric Oncology,SIOP)

世界儿科感染学会(World Congress for Pediatric Infectious Diseases,WCPID)

世界眼科学会联盟(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Ophthalmological Societies,IFOS)

世界精神病学协会(World Psychiatric Association,WPA)

世界心胸外科医师学会(The World Society of Cardiothoracic Surgeons,WSCTS)

3. 世界知名大学是指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或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排名前100名的大学,限申报年度最新排名。

4. “世界500强”是指美国《财富》杂志每年评选的“全球最大500家公司”。

5. 国际著名金融机构、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国际著名投资机构是指以下机构:

美国高盛(Goldman Sachs)

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

摩根大通(JPMorgan Chase )

花旗银行(Citibank)

美国国际集团(AIG,American International Group )

英国汇丰银行(HSBC)

法国兴业银行( SocieteGenerale )

法国巴黎银行( BNP Paribas)

法国巴黎百富勤有限公司(BNP Paribas Peregrine)

荷兰银行(ABN AMRO Bank)

荷兰国际集团( ING Group )

德意志银行( Deutsche Bank )

德累斯顿银行( Dresdner Bank AG )

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Credit Suisse First Boston)

瑞士联合银行集团 ( United Bank of Switzerland )

日本瑞穗集团 ( Mizuho Financial Group, Inc.)

三菱UFJ金融集团( Mitsubishi UFJ Financial Group, Inc.)

三井住友金融集团( Sumitomo Mitsui Financial Group )

新加坡星展银行(DBS Bank Limited)

贝莱德集团(BlackRock)

先锋资产管理(Vanguard Asset Management)

道富环球投资管理公司(State Street Global Advisors)

富达投资集团(Fidelity Investments)

纽银梅隆投资管理公司(BNY Mellon Invest. Management EMEA)

摩根大通资产管理公司(J.P. Morgan Asset Management)

美国资金集团(Capital Group)

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PIMCO)

保德信投资管理公司(Pramerica Investment Management Int.)

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Amundi)

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Pricewaterhouse Coopers)

德勤会计师事务所(Deloitte &Touche)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Ernst & Young)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KPMG)

捷安国际会计师事务所(AGN International)

艾格斯国际会计师事务所(IGAF)

安博国际会计联盟(INPACT International)

博太国际会计师事务所(Baker Tilly International)

贝克国际会计师事务所(BKR International)

德豪国际会计师事务所(BDO International)

费都寿国际会计师事务所(Fiducial Global)

浩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Horwath International)

浩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HLB International)

华利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Morison International)

均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Grant Thornton International)

克瑞斯顿国际会计师事务所(Kreston International)

罗申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RSM International)

联合会计师国际会计师事务所(CPAAI)

摩斯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Moores Rowland International)

软银中国资本(Softbank China Venture Capital)

美国国际数据集团(International Data Group)

凯雷投资集团(The Carlyle Group)

法国巴黎百富勤融资有限公司(BNP Paribas Peregrine Capital Limited)

荷银融资亚洲有限公司(Abnamro's financing Asia co., LTD)

博资财务顾问有限公司(Orchid Asia Group Management Ltd)

英高财务顾问有限公司(The Anglo Chinese Group)

亚洲融资有限公司(DBS Singapore)

兆丰资本(亚洲)有限公司(Mega Capital (Asia) Company Limited)

贝尔斯登亚洲有限公司(Bear Stearns Cos.)

加拿大怡东融资有限公司(Canadian Eastern Finance Limited)

中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The bank of China group)

时富融资有限公司(Celestial Asia Securities Holdings Limited )

里昂证券资本市场有限公司(CLSA Asia-Pacific Markets)

京华山一企业融资有限公司(Core Pacific – Yamaichi)

群益亚洲有限公司(The Capital Group)

当年度名列清科中国创业投资机构年度排行榜和投中中国最佳创业投资机构年度排行榜前20名投资机构。

6. 国际著名艺术比赛是指文化部奖励的国际艺术比赛。

7. 国际著名建筑奖:

普利兹克建筑奖(Pritzker Prize)

金块奖( Gold Nugget )

国际建筑奖(International Prize for Architecture )

阿卡汉建筑奖(Aga Khan Awards for Architecture)

亚洲建协建筑奖(ARCASIA awards for Architecture)

开放建筑大奖(Open Architecture Prize)


8. 国际著名文学奖:

诺贝尔文学奖(Nobel Prize in Literature)

美国国家图书奖(National Book Award)

普利策文学奖(Pulitzer Prize for Literature)

英国布克奖(The Man Booker Prize)

法国龚古尔文学奖(Prix Goncourt)


9. 国际著名电影、电视、戏剧奖:

奥斯卡电影金像奖(Academy Awards)

戛纳电影节(Festival De Cannes)

威尼斯电影节(Venice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 )

柏林电影节(Berlin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

香港电影金像奖(Hong Kong Film Awards)

台湾金马奖(Golden Horse Awards)

艾美奖(Emmy Awards)

班夫世界电视节奖(Banff World Television Festival)

东尼奖(Tony's Awards)


10. 国际著名音乐奖:

格莱美音乐奖(Grammy Awards)

英国水星音乐奖(Mercury Prize)

美国乡村音乐协会大奖(CMT Music Awards)

全美音乐奖(American Music Awards)

全英音乐奖(British Record Industry Trust Awards)

公告牌音乐大奖(Billboard Music Awards)

朱诺奖(Juno Awards)

保拉音乐奖(Polar prize)


11. 国际著名广告奖:

美国金铅笔奖(The One Show)

伦敦国际广告奖(London International Advertising Awards)

戛纳广告大奖(Cannes Lions Advertising Campaign)

莫比杰出广告奖(The Mobius Advertising Awards)

克里奥国际广告奖(Clio Awards)

纽约广告奖(The New York Festivals)


12. 国际重要创意设计类评奖是指iF奖、红点奖、纽约 ADC、东京 ADC、普利兹克建筑奖、美国金铅笔奖、伦敦国际广告奖、戛纳广告大奖、Pentawards包装设计奖、APIDA 亚太室内设计奖以及其他同级别的国际重要创意设计类评奖。


13. 世界著名乐团:

柏林爱乐乐团(Berlin Philharmonic Orchestra)

维也纳爱乐乐团(Vienna Philharmonic Orchestra)

伦敦交响乐团(London Symphony Orchestra)

芝加哥交响乐团(Chicago Symphony Orchestra)

巴伐利亚广播交响乐团(Bavarian Symphony Orchestra)

法国国家管弦乐团(Orchestra National de France)

费城管弦乐团(Philadelphia Orchestra)

克里夫兰管弦乐团(Cleveland Orchestra)

洛杉矶爱乐乐团(Los Angeles Philharmonic Orchestra)

布达佩斯节庆管弦乐团(Budapest Festival Orchestra)

德累斯顿国立歌剧院乐团(Dresden Staatskapelle)

波士顿交响乐团(Boston Symphony Orchestra)

纽约爱乐乐团(New York Philharmonic Orchestra)

旧金山交响乐团(San Francisco Symphony Orchestra)

以色列爱乐乐团(Israel Philharmonic Orchestra)

马林斯基剧院管弦乐团(Mariinsky Theatre Orchestra)

俄罗斯国家管弦乐团(Russian National Orchestra)

圣彼得堡爱乐乐团(St Petersburg Philharmonic Orchestra)

莱比锡布商大厦乐团(Leipzig Gewandhaus Orchestra)

大都会歌剧院管弦乐团(Metropolitan Opera Orchestra)

捷克爱乐乐团(Czech Philharmonic Orchestra)

慕尼黑爱乐乐团(Die MunchnerPhilharmoniker)

德国广播交响乐团(Deutsche Radio Philharmonie)

斯图加特爱乐乐团(StuttgarterPhilharmoniker)

北德广播爱乐乐团(NDR Radio Philharmonie)

德国交响乐团(Dresdner Philharmonie)

阿姆斯特丹皇家音乐厅管弦乐团(Royal Concertgebouw Orchestra)

多伦多交响乐团(Toronto Symphony Orchestra)


14. 国际知名刊物是指中科院JCR期刊分区一、二区的刊物。


15. 企业董事长、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按《公司法》规定的相关人员。


16. 文化类国家级行业协会是指中国作家协会、中国电影家协会、中国戏剧家协会、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曲艺家协会、中国舞蹈家协会、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中国杂技家协会。


17. 国内外重要创意设计类评奖是指美国 IDEA奖、日本 G-MARK 奖、莫比杰出广告奖、克里奥国际广告奖、纽约广告奖、中国服装设计金顶奖、中国国际室内设计双年展、中国国际珠宝首饰设计大赛、光华龙腾设计创新奖-中国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创意中国”设计大奖、中国创意产业年度大奖以及其他同级别的国内外重要创意设计类评奖。


18. 亚洲一流乐团是指马来西亚爱乐乐团(Malaysian Philharmonic Orchestra)、新加坡交响乐团(Singapore Symphony Orchestra)、韩国KBS交响乐团(KBS Symphony Orchestra)、首尔爱乐乐团(Seoul Philharmonic Orchestra)、日本广播协会交响乐团(NHK Symphony Orchestra)、斋藤纪念管弦乐团(Saito Kinen Orchestra)、香港中乐团(Hong Kong Chinese orchestra)、香港管弦乐团(The Hongkong Philharmonic)。


19. 民企100强是指最近年度由全国工商联发布的“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中的前100名企业,服务业100强是指最近年度由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发布的“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年度排行榜”中的前100名企业。


20. 国内一流乐团是指中国爱乐乐团、中国交响乐团、澳门乐团。


21. 联合国总部或下设经济和金融类分支机构:

世贸组织(WTO)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

世界银行(World Bank)

国际金融公司(IFC)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

科学和技术促进发展委员会(CSTD)

国际开发协会(IDA)

多边担保机构(MIG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