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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施行!四川出台意见缓解停车难
12月3日,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获悉,为加快补齐城市停车供给短板,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意见》提出,到2025年,所有城市均基本建成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临时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设施系统,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停车资源高效利用,停车设施智能便捷,城市停车规范有序,居住社区、医院、学校、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停车需求基本满足。
如何规划停车设施?
制定片区停车综合改善方案
除了保障居民基本的停车需求外,《意见》指出,针对学校、医院、办公楼、商业区、旅游景区等区域,要制定片区停车综合改善方案,通过挖掘停车资源潜力、规范停车秩序、调整停车收费标准、优化交通组织、改善人居环境等综合措施,缓解停车供需矛盾。同时,要推动成都都市圈轨道交通、有关市大容量公共交通外围站点及具备条件的城市出入口建设“停车+换乘”(P+R)停车设施。
▲李劼人公园配套停车场
老旧住宅小区周边停车难?
可划定路段允许夜间、周末、法定假期停车
老旧小区停车难如何破解?能否多配建一些电动车充电桩?《意见》提出,在符合条件的居住小区、公路客运站和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在加强安全管理和满足基本停车需求的前提下,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设施率先向社会开放,鼓励商业设施、写字楼、旅游景区、体育场馆等停车设施在空闲时段向社会开放,鼓励居住社区在保障安全和满足基本停车需求的前提下,错时向社会开放;在停车矛盾突出的老旧住宅小区周边,选择具备条件的支路划定路段,允许夜间、周末、法定假期停车,明确停车时间和停放要求。
▲成都新华公园停车场
停车设施如何建设?
建设多功能立体停车设施
《意见》还提出,要充分利用建筑间零散场地、不规则闲置空地等“边角料”地块及中心城区功能搬迁腾出土地、城市公共设施新改建预留用地、机关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分散灵活增建停车设施;挖掘公共设施地上地下空间潜力,依托广场、公园绿地以及公交场站、垃圾站等公共设施,建设多功能立体停车设施。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提到,支持成都市在第一批全国城市停车场试点示范基础上,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鼓励更多城市围绕停车资源共享、信息平台建设、设施规模化开发及ETC智慧停车等方面开展试点示范,探索推进城市停车场建设相关政策落地的有效路径,以点带面推动全省城市停车设施发展。
▲位于成都市青羊区黄田坝片区的快活4组智慧停车综合体
停车设施如何运营?
推动停车服务市场化改革
在运营监管上,《意见》提到,要推动停车服务市场化改革,鼓励各类配建停车场委托停车管理企业进行专业化管理,促进各类经营性停车场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经营;对不符合规划、不满足工程建设标准的,不得通过规划核实;对未经批准、挪作他用的停车设施,应限期进行整改,并恢复停车功能。
在停车收费上,《意见》提出,健全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停车收费机制,政府定价主要限定在具有公益性特征和自然垄断经营特征的停车设施。综合考虑停车设施等级、服务条件、供求关系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科学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意见》要求,省内各城市人民政府要将停车设施项目列入年度重点项目建设计划,有力有序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同时,鼓励各城市参照成都市制定或修订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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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蓉城政事
编辑:周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