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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累计确诊1117例,查处涉疫违法犯罪67人

天府发布 2022-05-04

本篇文章约4220字,阅读需要11分钟


2021年12月30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召开西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41场),邀请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西咸新区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介绍相关情况 。



一、新增病例情况


2021年12月29日0时-24时,西安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55例。12月9日0时-29日24时,全市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1117例。目前,所有病例均已转运到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新增病例相关情况及轨迹将通过“西安发布”等媒体公布。

新增155例确诊病例中,均为轻型;从发现方式看,隔离管控中发现92例、核酸筛查中发现62例、主动就医确诊1例;从区域分布看,雁塔区71例、莲湖区22例、高新区20例、长安区15例、碑林区6例、阎良区6例、新城区5例、未央区4例、西咸新区3例、灞桥区2例、国际港务区1例;从年龄结构看,3岁以下6例、3-18岁28例、18-60岁105例、60岁以上16例;从性别分布看,男性83例、女性72例。

根据流调,已排查出的密接和次密接均按照有关要求落实隔离管控。


二、医疗救治工作情况


截至12月29日24时,现有1113例确诊病例在市胸科医院和市第四医院航天院区隔离治疗。

根据患者病情,专家组科学制定诊疗方案,密切监护生命指征,全力做好医疗救治工作,目前所有患者病情平稳。


三、核酸检测情况


2021年12月30日10时,西安市启动了新一轮核酸筛查工作,截至30日14时,累计采样906.36万人。

在本轮核酸筛查中,全市共设置采样点5105个、采样台11728个,投入采样人员3.43万人、服务保障人员13.35万人。

在此,呼吁广大市民朋友,请积极响应政府号召,配合各项防控措施,真正做到足不出户。外出核酸采样时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集、不交谈,尽量不要触碰公共区域设施,采样结束后及时回家。如果有与确诊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应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备。

只有通过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主动配合做好封闭管理措施,积极参与每日核酸筛查,我们一定能够尽早遏制疫情蔓延,必定战胜此次疫情。



请问疫情期间西咸新区在保障居民生活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下一步还有哪些办法?


答:12月28日,市疫情防控视频调度会和市场保供视频调度会后,西咸新区连夜组织调配鲜菜和政府储备菜1289吨,选取88家具有大宗蔬菜采购配送能力的商超作为民生物资直供企业,为居民免费配送。先期按照每人每天1斤、满足3天生活3-5种蔬菜标准免费配发。从29日凌晨开始,组织500余名干部、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帮助保供企业进行分包、配送。截至29日24点,已免费配送蔬菜455吨。预计整个配送过程两天左右全部完成。

我们积极探索“关门不关店”微信群市场直供新模式,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要,解决群众“买药难”问题。一是畅通供应链,积极协调批发市场、生产基地和相关企业、药店,组织货源。二是对接需求链,每个小区每栋楼房建立微信群,群众线上下单、企业线上接单,按订单、楼号、房号进行分包。三是补足配送链,直供企业每天将分包好的民生物资直接配送至封控小区,由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送到每户家门口,变“出门买”为“上门送”,让群众足不出户拿到生活所需的米、面、油、肉、菜、蛋、奶等民生物资以及除“两退一止一抗”外的药品。目前,已在全区建立微信群1603个,已覆盖小区195个、自然村96个,覆盖全区居民小区、村组近一半,能够提供30余种蔬菜和若干种类药品。

这两天,我们也在网上看到,不少群众讨论蔬菜供应一事。目前,省市一直在加紧统筹和协调推进中,区县街镇社区的同志们,一边在昼夜不停加紧准备和组织核酸检测,一边也根据实际情况,广泛组织货源分送市民朋友。这其中供应的时间上会有所差异,内容上也会因区域实际各不相同。危难之时,有不少爱心企业和人士都在伸出援手,支持西安抗疫。也希望广大市民朋友能够多点谅解和包容,大家携起手来,咬紧牙关,团结一心,共克时艰,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狙击战。

下一步,我们将努力推进保供体系覆盖面不断延伸和拓展。一是抓紧时间扩面,尽快将剩余的小区、村组和工地、学校、园区全部纳入线上下单、线下直供机制,努力做到全覆盖。二是对于没有智能手机、不会使用微信下单的群众,找到志愿者就能解决问题。三是加快形成民生保障门店线上、线下同步运行、灵活经营的保供新机制,把民生保障工作抓得更紧、更实、更细。


请西安市公安局介绍一下当前社会面管控的基本情况和相关规定要求?


答:当前,西安市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正处于极其重要的时期,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始终保持强烈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全警投入到社会面管控第一线。

为落实26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精神,西安市公安局连夜部署,从27日凌晨开始,全市公安民警、交警“进小区、上路面”,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社会面管控工作;27日下午,以西安市公安局名义发布《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社会面管控的通告》,号召全体市民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积极配合,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扎实有序开展;28日中午,再次在全市公安机关部署强调,要保持管控力度、确保小区内部和谐稳定。截止目前:针对全市居民小区,公安机关按照“一区一警”或“一区多警 + 辅警”的模式,共部署民辅警警力2万余名,以及综治、社区(村)力量,实现对所有小区、城中村的全覆盖,加强人车管控,确保不出户、不聚集,做好各核酸采样点的秩序维护工作。交警部门出动警力2100余人,设置查控岗133处,对除从事疫情防控或民生保障工作的车辆外,严格进行查控,最大限度减少流动。



想了解一下,在目前小区封闭管理的情况下,群众常见病、慢性病等一般就医需求,西咸新区如何满足?


答:面对小区封闭管理的情况,全区共成立医疗服务队10个,依托西咸新区中心医院医疗团队,为群众提供巡诊或远程诊疗服务,保障群众常见病、慢性病等得到及时、有效救治。一是在西咸新区中心医院开通24小时健康咨询电话两部:029-33350000、029-33355333,为群众提供健康咨询;二是基层医疗机构与西咸新区中心医院建立密切联系,成立线上诊疗专家组,开通线上图文咨询和视频诊疗,解决群众一般疾病的诊治问题。目前共完成线上诊疗241例。三是扩大西咸新区中心医院儿童发热门诊区域,满足冬季儿童常见病处置需要。群众在家可关注“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发布”公众号查询上述医院开诊情况。四是针对孕产妇、儿童及危急重症等特殊人群的就医问题,确定西咸新区中心医院作为疫情期间医疗定点医院,提供兜底医疗保障。



请西安市公安局介绍一下近期有关打击涉疫违法犯罪的情况?


答:当前,公安机关始终对涉疫违法犯罪活动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全力维护西安市社会治安秩序、全力净化网络生态环境。


12月9日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涉疫刑事行政案件58起,涉案违法犯罪嫌疑人67人。其中,办理妨害传染病防治案等刑事案件共3起;办理行政案件共55起,其中拒不执行疫情防控决定和命令的案件33起、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12起、寻衅滋事案4起、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2起、故意毁财案1起、殴打他人案1起、招摇撞骗案1起、阻碍执行职务案1起。这些案件的依法查处,有力打击了违反“不出户、不聚集”等疫情防控规定、扰乱核酸检测秩序、在网上编造传播涉疫虚假信息、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前期我们已分四次向社会通报了18起涉疫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大对此类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依法打击。
 
近日,公安机关在工作中查获了个别擅自出行,甚至伪造贩卖疫情防控工作证件、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案件,现通报如下:

1、李某、张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案。12月28日,公安新城分局胡家庙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张某(女,39岁)在微信群内售卖 “曲江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证件存在违法犯罪嫌疑,民警立即采取措施将其抓获并寻线抓获其上家李某(男,27岁)。经查,李某利用工作之便,获取了“曲江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证”照片。此次疫情管控升级后,李某为图自己出行方便并牟取非法利益,利用电脑软件伪造了多张“曲江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证”工作证。李某除自己使用1张外,其余23张通过张某以20元至50元不等的价格向他人贩卖牟利。

李某、张某伪造、贩卖疫情防控工作证明,严重危害疫情防控工作秩序,有引起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严重危险,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公安新城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之规定,对李某、张某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购买、使用伪造的疫情防控工作证的其余违法嫌疑人,公安机关将一追到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

2、贾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案。12月27日晚,交警支队高新大队民警在高新区高新路与南二环十字查获一辆违规出行车辆。经查,贾某(男,24岁)违反“不出户、不聚集”以及“非疫情防控及民生保障车辆不得上路”等疫情防控要求,在既无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又无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私自驾车外出,从长安区行驶至高新区被查获。公安高新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给予贾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3、张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案。12月28日,张某(男,36岁)拒不听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劝阻,逃避防疫检查,从杨凌示范区渭河大桥东河堤步行进入渭河河道,欲涉水渡过渭河,途中被困,后经有关部门组织救援脱困。张某的行为干扰疫情防控工作秩序,也给自身人身安全带来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对张某处以警告。

4、张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12月25日,张某虚构“某村封控不让出村,村霸纠集混混持刀砍医护人员,被民警开枪击毙”等不实信息,在网络上发布,扰乱网络传播秩序和社会秩序。公安碑林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给予张某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群众:维护疫情防控工作秩序人人有责,希望大家严格按照《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社会面管控的通告》要求,主动履行防疫责任和社会义务,积极配合开展防疫工作。公安机关积极保障群众就医等紧急必要的出行活动,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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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商报
编辑:刘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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