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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患于未“燃” 用心守护居民平安

天府发布 2022-11-30
本篇文章约1358字,阅读需要4分钟


“报告,抢修机械准备就绪!抢险救援组集合完毕!”随即,救援车辆火速进场、抢险队员立即行动、土建施工人员协同作战……不久前,一场堪比“实战”的燃气泄漏应急抢险演练在四川天府新区正兴街道展开。



“本次演练不仅是要检验燃气企业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更旨在提高新区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的协调配合能力”天府新区相关负责人表示,燃气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天府新区将持续完善燃气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全力保障辖区内用户用气安全。


应急演练筑牢燃气安全防线,与此同时,兑现燃气具更换补贴同样也是天府新区深化整治燃气安全隐患行动中的一环。


为了有效推动天府新区居民用户燃气安全隐患整改,减轻群众承担的整改成本,鼓励用户主动消除燃气安全隐患,天府新区出台实施《对存在燃气安全隐患的居民用户更换燃气具进行补贴的政策措施》,截至目前,已通过该补贴政策引导21800余户存在安全隐患的居民用户完成整改,共更换存在隐患问题的热水器5000余台、灶具15000余台、软管及烟道14000余根,补贴资金745万余元。天府新区籍田街道居民林一成在领到燃气具更换改造补贴金算了一笔账,“买燃气具一共花了2090元,政府补贴了700元,相当于自己只花了1390元就换了一套崭新的热水器和灶具。”



“我们也启动了燃气安全入万家,为商户入户讲解可燃气体报警器安装政策、普及安全用气知识。”天府新区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否则,将视情况处以一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为此,天府新区相关部门也提醒大家:

·一是

按照国务院、省、市、区燃气“百日行动”方案要求:对使用燃气的餐饮等经营性场所未依法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坚决依法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场所等,坚决按规定停止使用燃气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二是

各餐饮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动安装符合规定要求的专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应具备燃气泄漏监测和自动切断功能,并保障其正常使用。要选择与使用气源种类相适应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不能选用家用燃气泄露报警器。

·三是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应使用经检验合格的液化石油气钢瓶、符合质量要求的减压阀、具有熄火保护功能的燃气灶具和燃气专用连接软管(不锈钢金属波纹管),并主动定期更换,自觉抵制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

·四是

各餐饮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后应及时关闭钢瓶角阀或管道阀门,做到人走火熄、阀关;发现燃气泄漏后,不得启闭电灯或家电开关,并立即开窗通风,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关闭阀门,退至安全地带后拨打报警电话。



下一步,天府新区将继续巩固今年燃气专项整治成效,全力推进燃气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强化燃气执法和普法宣传,集中力量整治突出问题,持续抓严抓实燃气领域安全排查整治,切实维护新区燃气领域安全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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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郑晓凤
图片来源于天府新区发展和经济运行局
编辑:朱孟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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