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重点整治
主要交通路口、交通干道、出入城通道、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繁华商圈、旅游景点道路、公交站点、地铁站点、客运站、市场等区域周边道路。
机动三轮车不各行其道、违反交通信号、涉牌涉证、聚集候客及非法销售、改装拼装等各类违法行为。
在此
天府新区公安分局发出倡议↓↓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我们是城市的主人,是交通秩序改善的参与者和受益者,“文明交通”实现程度又是检验城市文明程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公园城市”首提地的天府新区,在“爱成都 迎大运”活动中,更需不断刷新我们的城市颜值,让人们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我们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们共同参与到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中,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主动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文明安全出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上道路行驶时必须悬挂非机动车号牌,并随车携带行驶证。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非机动车及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机动车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
新区交警部门也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文明交通行为依法查处,并视情节分别给予相应处罚。同时针对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火三轮”持续开展集中重点整治,对违法上路行驶车辆依法严厉打击。上述车辆车主及驾驶人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杜绝涉嫌违法车辆上道路行驶,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新区交警在此提示市民朋友们,目前在路面上行驶的非法营运的三轮车,多存在无牌无证,无商业保险,车辆性能差,不遵守交通法规,未定期接受检验等问题,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无保障,极易造成矛盾纠纷。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拒绝驾驶、乘坐非法营运的三轮车,选择乘坐合法营运、手续齐全、保险齐备的运营车辆或公交地铁等绿色出行方式。
城市的文明需要大家共同建设,文明的城市需要大家共同呵护。让我们携起手来,自觉做到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感谢市民朋友们对共同营造文明交通环境做出的支持!
记者:宿姮
编辑:侯涛